2019河北邯鄲魏縣招聘教師的公告【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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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選。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25人,其中:高中教師5人,初中教師4人,小學教師16人,均為專技崗位。(具體崗位信息和崗位計劃見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方法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guī);
3、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為人師表;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yè);
5、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合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和技能條件;
6、普通話水平必須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教師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18周歲及以上(2001年11月4日以前出生,含當日),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當日);
8、港澳臺居民應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號和邯人社發(fā)〔2018〕2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9、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1月4日(報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二)崗位條件
1、高中教師崗位: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忌鷳〉酶呒壷袑W或中等職業(yè)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2、初中教師崗位: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報考本學段所有崗位。
3、小學教師崗位: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小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是小學教育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是初中教育的可以報考小學階段所有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茖W歷的,必須是魏縣戶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縣戶籍。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不限戶籍。
以上各崗位,教師資格證書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yè)確定報考崗位。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證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準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6、魏縣在編教師,服務期內的魏縣特崗教師;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失信被執(zhí)行人。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乇荜P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凡應聘者與本次招聘工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魏縣黨政網(http://www.wei.gov.cn/)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信息,以及報名條件、考試招聘等工作環(huán)節(jié)和時間節(jié)點。公告時間: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日。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報名地點: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西大廳。
3、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xiàn)場報名,否則不予受理;
(2)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戶籍限制的需提供本人戶口頁或父母、配偶的戶口頁原件及復印件,配偶是魏縣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留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填寫、打印并粘貼照片的《魏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二份;
(5)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
(6)其它相關材料。
5、考生報名時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審核考生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戶籍等材料,確定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等。
對審查合格的,發(fā)放招聘《筆試準考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各崗位所報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小于2∶1,達不到2∶1比例的崗位,按比例進行核減直至取消(崗位報名情況及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魏縣黨政網公布)。
對審查合格的,發(fā)放招聘《筆試準考證》。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發(fā)放地點為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西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