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縣新設立兩所九年制學校開始招生、城區(qū)部分學校師資短缺,急需補充教師,為優(yōu)化師資結構,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選聘部分在編教師充實到縣九年制實驗學校等學校。
一、選聘方法
本次選聘面向全縣通過“進必考”方式進行。
二、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好,教育教學水平較高,熱愛教育事業(yè),無違規(guī)違紀行為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縣內公辦學校教學工作經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和其它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選聘名額
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人數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資格條件 |
機關幼兒園 |
A01 |
4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六一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A02 |
6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縣朝陽實驗小學 |
語文教師 |
A03 |
4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數學教師 |
A04 |
2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英語教師 |
A05 |
1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體育教師 |
A06 |
1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縣新區(qū)實驗小學 |
語文教師 |
A07 |
2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音樂教師 |
A08 |
1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縣九年制實驗 學校 |
小學語文教師 |
A09 |
8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小學數學教師 |
A10 |
4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小學音樂教師 |
A11 |
1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小學美術教師 |
A12 |
1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小學體育教師 |
A13 |
2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語文教師 |
A14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數學教師 |
A15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英語教師 |
A16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音樂教師 |
A17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體育教師 |
A18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歷史教師 |
A19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地理教師 |
A20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生物教師 |
A2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信息教師 |
A22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灌云經濟開發(fā)區(qū)實驗學校 |
小學語文教師 |
A23 |
4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小學數學教師 |
A24 |
4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小學音樂教師 |
A25 |
1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小學體育教師 |
A26 |
1 |
?萍耙陨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英語教師 |
A27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美術教師 |
A28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歷史教師 |
A29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初中地理教師 |
A30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相應教師資格證 |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 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 2:40-5:30)。
2.報名地點:灌云中等專業(yè)學校大報告廳。(由灌云縣教育局大門進入,前行20米左側即到。)
3.填報志愿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志愿。
4.報名須帶材料: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時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2張。
5.資格審查:凡提供假證件者,取消選聘資格,并在全縣教育系統通報批評。
6.開考比例為1:2,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其選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考試。
1.考試內容: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和相應學段高年級教材說課稿。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占100分,說課稿占50分)。
2.考試時間: 2017年8月11日上午 9:00 — 11:30(其中語文9:00—12:0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公示
根據選聘計劃,按考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縣教育局院內公示欄公示(如遇分數相同,則按說課稿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時間為3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縣教育局組織人員調查。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補。
五、其他
1.本次選聘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縣編委辦、縣人社局負責監(jiān)督。
2.縣城區(qū)直屬單位(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朝陽實驗小學、新區(qū)實驗小學)教師不得報考。
3.選聘學校在同一所學校(鄉(xiāng)鎮(zhèn)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同一學科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只錄取1人。
4.凡被選聘教師,須按新單位的崗位現狀進行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
5.本簡章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8852016。
2017年8月4日
附件:《2017年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