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寧?h人民法院公開招聘1名速錄員(編外人員)。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速錄員崗位職責
從事與審判、執(zhí)行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的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1.承擔庭審記錄工作;
2.訴訟文書打印、校對等工作;
3.案件信息錄入和裝訂卷宗工作;
4.其他審判、執(zhí)行輔助性工作。
二、報名條件
1.政治堅定,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2.大學?萍耙陨蠈W歷,法律及相關專業(yè);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和文字速錄水平;
5.未有違法、違紀及犯罪的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6日-2月15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同時與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電子版)一起發(fā)至指定郵箱:nhfyzzc508@163.com(郵件名:姓名+應聘材料);
地址:寧海縣躍龍街道中山東路121號512室,郵編315600。
3.資格審查:由寧?h人民法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面試前,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電子版),以及其它能證明本人適合相關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點。
四、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人際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不再進入后續(xù)程序。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按照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有關待遇
錄用后待遇按寧?h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的標準執(zhí)行。
七、紀律
報名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遵守招聘紀律和相關程序,對弄虛作假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錄用資格或解除合同。
咨詢電話:0574—59979093,聯(lián)系人:陳老師。
本公告由寧?h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寧?h人民法院
二Ο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