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所屬事業(yè)單位鐘山編輯部和揚子江詩刊編輯部(揚子江文學評論編輯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學歷學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否則按不符合資格條件處理。
7.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2022年5月24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2022年5月25日16:00。
3.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6日期間9:00--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2022年5月26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招聘單位的聯(lián)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政策咨詢電話、傳真、聯(lián)系人”欄內獲取。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上傳照片者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考試前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三、考試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
考試之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1.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
2.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復審方可參加筆試,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筆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文學理論水平和對文學作品的分析理解、評價論述、文字表達等方面能力。
筆試時間及地點提前10天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
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參加的,作為放棄處理。
筆試成績在筆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在合格人員中,擬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將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工作。
聯(lián)系電話:025-86486020,聯(lián)系人:王老師。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舉報
中共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機關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接受招聘工作舉報。
聯(lián)系電話:025-86486026,聯(lián)系人:韓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