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下達第三批消防文職人員事業(yè)編制的通知》(新編委〔2016〕27號)及《關于印發(fā)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安消防部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簡章的通知》(新人社明電〔2017〕2號)文件精神,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13名。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符合崗位條件的普通院校畢業(yè)生;
(二)在新疆服務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
(三)上述人員學歷應是經國家、。▍^(q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畢業(yè)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四)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所在單位開除職務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的人員;
4.參加并進入擬錄用公示的公務員或其他事業(yè)單位考試錄聘的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招考職位;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及學歷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1年2月7日-1999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崗位表;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查閱及下載地址:博爾塔拉政府網http://www.xjboz.gov.cn、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boz.xj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2月7日—2月1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時間,下同;周六、周日不休息)。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3.現(xiàn)場報名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持下載打印的《報名及資格審查表》、5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畢業(yè)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市)及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證明;
4.資格審查合格者確認報名,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予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公告》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在招聘過程中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5.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yè)大類及具體專業(yè)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見附件3)執(zhí)行。報考人員專業(yè)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yè)。
6.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qū))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報考人員于2月23日10:00—19:00,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報名確認單,到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繳費。
報考人員現(xiàn)場繳納報名、筆試等費用。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主要費用包括:
1.報名、筆試費: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由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體檢費按照體檢醫(yī)院的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寫作》: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統(tǒng)一命制試卷,考生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3.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在報名時沒有申請加分的,不予加分。
4.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時間:2017年2月2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報考人員二代身份證丟失、過期、尚未領取的,請?zhí)崆暗疆數(shù)毓矙C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5.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
筆試成績于2017年3月14日14:00起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在公布筆試成績的同時一并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不合格或一科缺考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四)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填報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闈面試;如有放棄者,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達不到規(guī)定入闈面試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shù)入闈面試。
入闈面試人員于3月16日10:00—19: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博樂市北京南路468號)領取《面試準考證》。
(五)面試。
1.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博州公安消防支隊共同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方法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面試包含專業(yè)測試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人員,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必須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
5.面試前一日因個人原因放棄入闈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6.總成績計算
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專業(yè)技術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人選。如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將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人員。
總成績及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于2017年3月20日14:00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六)體能測試。
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行體能測試的人員。測試科目為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臥撐(女為仰臥起坐)。測試合格標準為1500米跑:男≤9′,女≤10′;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俯臥撐(男)≥30個,仰臥起坐(女)≥20個。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空缺崗位,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另行通知。
(七)體檢。
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博州公安消防支隊共同組織,到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等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具體項目和標準按照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見附件4)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若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須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崗位可按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及復查費用由考生負擔。
(八)考察。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博州公安消防支隊按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采取調檔、實地考察和函詢等形式進行?疾鞂ο笮杼顚憽墩螌彶楸怼罚ㄒ姼郊5),加蓋所在院;騿挝弧⒔值擂k或社區(qū)、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會印章?疾鞎r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九)公示。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總成績排名,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須攜帶《報到通知書》、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博州公安消防支隊(博樂市賽里木湖路2號)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
(十一)崗前培訓。
由自治區(qū)公安消防總隊統(tǒng)一組織,培訓時間2個月,軍事訓練和崗位任職培訓各1個月,培訓時間計入試用期。
(十二)上崗。
由博州公安消防支隊按照《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崗位表》,統(tǒng)一安排到具體聘用崗位,不服從分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監(jiān)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州公安消防支隊及相關單位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秉公辦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及面試考官,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實行公務回避(與報考人員之間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違反規(guī)定有弄虛作假、作弊等違紀行為的報考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按《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guī)定作出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博爾塔拉政府網、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909—2318563
博州公安消防支隊政治處
0909-7681021
紀檢監(jiān)督電話:
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909—2318191
附件:
1.《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
4.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5.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政治審查表
2017年博州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