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雙流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雙府發(fā)〔2011〕40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須能堅持夜間值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時需具備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4)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專業(yè)名稱,應與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相符。
(5)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若經(jīng)查實為虛假資料將被取消考錄資格。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2014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2013年雙流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崗位表》。
三、資格審查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1日17:00。
(二)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三)報名地址: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
(四)報名材料:報名人員本人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
(五)資格審查: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由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按照招聘條件在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的復印件1份(其中工作經(jīng)歷證明、加分證明須原件)交審核人員留存后,領取并填寫《雙流縣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
(六)繳費及領取準考證:審核通過后,現(xiàn)場繳費(100元/人)并領取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
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5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個別崗位,在征得雙流縣政府雇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放寬至1:3,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diào)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11月24日上午。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的,可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6、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11月26日前在雙流公眾信息網(wǎng)公布。
7、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nèi)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到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查分申請。
(二)面試
1.面試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為1∶3(報名人數(shù)少的個別崗位,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diào)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2.面試資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將按照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布。進入面試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前往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繳納面試費(8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而產(chǎn)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分數(shù)折合時有小數(shù)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荚嚳偝煽兗斑M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jié)束后三日內(nèi)在雙流公眾信息網(wǎng)、雙流人才網(wǎng)公布。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jié)果通知三日內(nèi)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qū)е聼o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即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雙流公眾信息網(wǎng)、雙流人才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雙流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向單位報到并同單位簽訂《雙流縣政府雇員聘用合同書》。未經(jīng)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chǎn)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為三年(含6個月試用期),合同期滿,雇用單位根據(jù)工作實際和考核結(jié)果,可以續(xù)簽,但在同一單位續(xù)簽合同超過一次的,須報請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實行年薪制,工資按月支付。工資標準為本科生48000元/年、碩士研究生58000年/年、博士研究生68000元/年,縣政府應急辦增設夜間值班補貼5000元/年。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為保證本次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過程接受雙流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雙流縣監(jiān)察局(028-85822105)
政策咨詢電話: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附件:1、《2013年雙流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崗位表.rar》
雙流縣政府雇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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