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湖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辦公地點:長沙市八一路110號省公安廳大院)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3名,主要從事文字編輯工作。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需要的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使用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才。
二、工資待遇:
(一)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服裝裝備、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經(jīng)費,由廳警保部全額保障。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二)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2016年9月31日前在省公安廳二辦公樓603辦公室報名。報名者須提交、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
(二)筆試:2016年10月15日前在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進行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內容:筆試主要考核文字綜合能力和法律法規(guī)熟悉程度。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組織培訓。
(四)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選取一定比例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成績按照一定比例計算出總成績。
(五)體檢:根據(jù)總成績排名先后,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組織體檢。
(六)政審:由專人政審,體檢政審合格者錄用,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
(七)依法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等有關動態(tài)信息將及時在《湘警網(wǎng)》公布。聯(lián)系人:成謙、龍漢章,聯(lián)系電話:0731-84597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