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系省屬地質勘查事業(yè)單位,地處龍巖市新羅區(qū)東肖鎮(zhèn)洋潭村。主要從事地質礦產勘查與開發(fā)、廣義地質、工程勘察、巖心鉆探施工、實驗測試等項工作。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備注 |
1 |
分隊地球化學 |
1 |
地球化學、 地球化學勘查技術、區(qū)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從事野外艱苦環(huán)境工作 |
2 |
分隊 水文地質 |
2 |
水文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與勘查技術、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從事野外艱苦環(huán)境工作 |
3 |
分隊 巖心鉆探 |
1 |
鉆探技術、 勘查技術與工程、 巖土工程技術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從事野外一線鉆探分隊礦山鉆探工工作 |
4 |
辦公室 法律事務 |
1 |
法學、法律、法律實務、 經濟法律事務、 經濟法學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礦局門戶網站(www.fjdkj.gov.cn)上發(fā)布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 7 月26日--2016年8月4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到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勞動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⑴ 《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應聘報名登記表》;
⑵ 身份證復印件;
⑶ 學歷、學位復印件,其中2016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隊勞動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或體檢前提交;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題,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隊勞動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屆畢業(yè)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我隊勞動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5、筆試時間:2016年8月27日9:00-11:30(若有變動,以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筆試時間為準)。筆試地點所有報名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以及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等有關事項由我隊勞動人事科電話和短信通知。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我隊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龍巖市新羅區(qū)東肖鎮(zhèn)洋潭村拜沼嶺路118號
郵 編:364012
電 話:0597-2210953
E-mail:746538336@qq.COM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礦局和我隊共同組織實施。省地礦局及我隊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7710100(省地礦局監(jiān)察室),0597-2210553(隊監(jiān)察室)。
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應聘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