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創(chuàng)建于1958年,地處福建省省會福州市,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鑒于我校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資格歷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 代碼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專業(yè) |
學位 |
性別 |
01 |
計財處財務人員 (專技崗位) |
1 |
會計(學)、金融學、稅務、經濟學、統(tǒng)計學、財務會計(教育)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男 |
02 |
計財處財務人員 (專技崗位) |
1 |
會計(學)、金融學、稅務、經濟學、統(tǒng)計學、財務會計(教育)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女 |
03 |
計財處財務人員 (專技崗位) |
1 |
會計(學)、財務管理、稅務、金融學、會計與審計、統(tǒng)計學、財務會計(教育)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04 |
計財處財務人員 (專技崗位) |
1 |
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05 |
監(jiān)察審計處審計人員(專技崗位) |
1 |
會計(學)、審計學,審計(實務)、財務管理、會計與審計、財務會計(教育)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http://www.fjbys.gov.cn)、福州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http://rsc.fzu.edu.cn)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9日
2、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應明確報考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且須提交如下材料以備資格初審,材料不齊,視為報名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1)《2016年上半年福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應聘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提交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應聘者須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9日16:00前(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逾期報名者視為不符合條件)將上述的《報名表》電子版、符合應聘條件的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包壓縮后統(tǒng)一命名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發(fā)送E-mail至rszp1@fzu.edu.cn,郵件主題注明“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一)報名:×××(姓名)+崗位代碼”,例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一)報名:李四+01”。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我校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將在福州大學招聘信息網公布。同時,通過初審的人員學校將發(fā)送其準考證至個人郵箱,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聯(lián)系方式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資格復審。面試前,學校依照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屆畢業(yè)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名費
我校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guī)定,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80元,于來校參加筆試時收取,報名費一旦繳納,恕不退款。
七、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4、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州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網(http://rsc.fzu.edu.cn)。
八、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用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完成。
十、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聘用人員納入單位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學校引進的優(yōu)秀博士畢業(yè)生條件的,還可享受省、學校規(guī)定相應的引進人才待遇。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qū)大學新區(qū)學園路2號
郵編:350116
電話:0591-22865282
聯(lián)系人:杜老師、連老師
十二、其他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5580。
福州大學人事處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2016年上半年福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