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于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名額
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2名,具體情況詳見招考職位表(附件1)
二、招考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yè)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zhí)業(yè)滿三年的。
(二)全日制法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有勞動人事仲裁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符合仲裁員上崗條件的。
此次招考年齡、資格及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員的報考申請:
1、觸犯刑法,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則、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扇」_考試方式進行招聘。按成績由高到低1:1錄用,成績合格人員信息錄入人才備選庫,日后有個別人員離職,區(qū)人力資源局將從人才備選庫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直接補錄,一年有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10月29日-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
報名及資格初審地點:龍崗區(qū)中心城龍翔大道8027號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708室,聯(lián)系電話:28902673。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考生報名、接受資格初審應提供以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全日制本科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公開招聘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報名表》、《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和一寸相片2張。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
報名人數(shù)低于擬招聘崗位3倍的將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
1、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分數(shù)高低排序,各職位根據(jù)招考名額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人數(shù)少于招考名額的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的考生均列為入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及面試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公告。
2、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分數(shù)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對于沒有筆試,直接進行面試的職位,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依面試成績分數(shù)高低排序,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對于有筆試的職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總成績,依考試總成績分數(shù)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最終聘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在龍崗政府在線公告。
(三)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進行等額體檢,由區(qū)人力資源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四)辦理聘用手續(xù)
1、通知擬錄用人員按指定日期到區(qū)人力資源局報到,同時通知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安排及崗位指引;
2、通知人事代理機構辦理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等手續(xù)。
3、首份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由相關部門提出是否轉正使用文件。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1、正式錄用后,與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簽訂勞動合同,并由區(qū)屬人才機構深圳市優(yōu)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等事誼。
2、工資福利待遇按區(qū)人力資源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2: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公開招考仲裁員報名表.rar
龍崗區(qū)人力資源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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