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區(qū)殿前街道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考編外工作人員1名。簡章如下:
一、招考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備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身體健康。
二、招考程序
1.發(fā)布招考信息。將招考信息在廈門湖里人力資源網(www.xmrl.cn)上公布。
2.報名(10月14日—10月17日上班時間)。應聘人員可直接從廈門湖里人力資源網站下載《報名表》,也可到湖里區(qū)殿前街道辦事處902室索取。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3張。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采用現(xiàn)場辦理的方式,報名地點:湖里區(qū)殿前街道辦事處(湖里區(qū)長浩路223號9樓902室);聯(lián)系人:林紅;聯(lián)系電話:5718225。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考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的條件方可報名,報名時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相關的承諾。
3.領取準考證(10月21日上班時間)。應聘人員需持身份證到殿前街道辦事處(湖里區(qū)長浩路223號9樓902室)領取,逾期不來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10月24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公文寫作。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2)資格審查。本次招考筆試前進行考生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面試前由街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面試不足名額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人員由以下人員組成:按崗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的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不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答辯方式,以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為考試主要內容,實行當場評分。面試結束,即公布該崗位成績。
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以100分計,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折算成綜合成績。
5.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體檢由殿前街道統(tǒng)一組織。體檢項目由街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考的體檢標準。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體檢通知,由街道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街道通知考生?忌诘弥w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街道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額,從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6.考核。街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己瞬缓细袼杖钡拿~,從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街道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7.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公示三天。
8.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
已就業(yè)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并在街道通知報到后七個工作日內到街道報到上班,超過時間不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9.工資及待遇:工資待遇參照湖里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工資待遇標準。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2.年齡、戶籍、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3年10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78年10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3.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度)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度)(附件3)中“××類”下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均準予報考。
4.經招考聘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3年。
5.本次招考活動結束后,綜合成績上合格線的未被錄用人員保留錄用資格至下次招考活動之前,是否錄用由殿前街道公開招考編外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6.本簡章由殿前街道公開招考編外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2:廈門市湖里區(qū)殿前街道公開招考編外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3: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rar
廈門市湖里區(qū)人民政府殿前街道辦事處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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