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陽街道辦事處委托,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招收5名新陽一農城市管理工作站協管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從管理,吃苦耐勞,認真負責,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能夠適應夜間加班;
2.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3. 戶籍不限,但根據執(zhí)法工作需要,新陽一農戶籍人員除外;
4. 年齡3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人員);
5. 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體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條件。
6. 其他事項:
(1) 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驗”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驗。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
二、報名辦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由海滄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在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發(fā)布招聘信息。報名者可直接從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也可至報名點領取。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 報名時間:2015年9月9日至9月11日(周三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 報名地點:海滄濱湖北二路1號濱湖大廈6樓城管執(zhí)法局3620室。
(三)非廈門戶籍人員可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外,其他人員必須至現場報名,報名需提供如下相關材料:
1. 畢業(yè)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或現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2.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時,均需提供復印件1份;
3. 按要求填寫的《報名登記表》1式兩份。
(四)非廈門籍的人員可先將報名材料復印件及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傳真至區(qū)城管執(zhí)法局,待面試時提供原件備查,也可將電子照片(注明姓名)和其他材料發(fā)至xmhccgzfj@163.com信箱,但《報名登記表》必需提供個人簽名的傳真件,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fā)現,當即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前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本人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fā)現,當即取消資格。
三、面試及體檢
(一)面試
1. 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均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9月18日全天,地點在區(qū)青少年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報名表上的預留手機短信和報名網站進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信息發(fā)布網站)。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應聘崗位的能力及綜合知識運用能力情況,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 若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相關考生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其他簡易方式決定最終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
(二)體檢
1.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按照體檢通知要求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將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按要求進行復檢,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2.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 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四、聘用及工資待遇
1. 對經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須提供計生證明和無犯罪證明,在區(qū)政府網站公示三天。
2.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海滄新陽街道負責勞動合同簽訂事項,派遣至海滄區(qū)城管執(zhí)法局工作。
3.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新陽街道辦事處城管協管員標準執(zhí)行。
五、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海滄區(qū)城管執(zhí)法局負責解釋,所有信息均通過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府網站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網頁查詢。
咨詢電話:0592-6589335
傳真電話:0592-6588097
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2015年9月6日
·海滄區(qū)城管執(zhí)法局招考城管協管員報名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