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協管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桂平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桂平市國土資源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辦公地點位于桂平市城區(qū)內。主要承擔開展執(zhí)法監(jiān)察巡查,依法對單位和個人執(zhí)行和遵守國家國土資源的法律法規(guī)情況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察和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依法實施法律制裁。
二、招聘范圍、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不超過35周歲的男、女青年。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大專以上學歷(復退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月工資1500元,聘用期間由單位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給予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個人承擔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食宿自行解決。
4、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納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從2015年8月20日開始報名,2015年8月30日下午結束。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三)報名地點:桂平市西山鎮(zhèn)杏花街16號(桂平市國土資源局三樓人事股),聯系人:陳 偉,電話:0775-6768955、6768956。
(四)報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個人親自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等相關證書,所需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五)如實填寫《桂平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協管員人員報名表》。
四、招聘方式
(一)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參加面試資格(經審查通過的人員,名單在桂平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公布,或以電話、書面形式反饋給其本人);
(二)面試的內容、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應聘者的處事應變能力、綜合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的表現。
四、招聘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桂平市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辦公室,0775-6768960( 黎文雄先生)。
五、確定聘用人員
(一)考核。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
(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本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三)公示和聘用。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后,并在桂平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桂平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