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新聞記者隊伍建設,提升新聞宣傳質量,東麗區(qū)新聞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新聞記者。
一、招考錄用范圍、人數(shù)和條件
(一) 招考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錄用,不受有無工作單位限制。
(二) 招考錄用人數(shù):記者6人。
(三)招考錄用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無違法亂紀行為。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男性優(yōu)先。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以上學歷,新聞、中文、法學等相關專業(yè)。
4、熱愛新聞事業(yè),團結敬業(yè),有一定的采訪寫作基礎和社交能力,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二、招考錄用方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5年7月28日-8月1日在東麗人才網(wǎng)、東麗在線網(wǎng)站、東麗電視臺發(fā)布公告。
(二)公開報名。凡符合上述范圍和條件的,持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張及相關證件到東麗區(qū)新聞中心三樓會議室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三)資格審查。招考錄用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招考錄用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四)筆試。招考錄用工作領導小組將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于8月6日到東麗區(qū)新聞中心領取準考證。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知識面及寫作能力。
(五)面試。招考錄用工作領導小組將電話通知筆試成績前12名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為應答能力測試和形象測評。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試用。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前6名確定為試用人員,接受為期三個月的試用考察。
(七)錄用。經試用考察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三、待遇
用人單位為錄用人員提供良好的職業(yè)發(fā)展環(huán)境,為錄用人員成才提供廣闊的發(fā)展舞臺。試用期間工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標準含基本工資,績效獎勵,稿酬獎勵,并交納社會保險及公積金。
東麗區(qū)新聞中心地址:東麗區(qū)躍進路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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