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二)報考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
2、年齡為33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曾受到處理的或正在接受審查的,其它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適崗評價、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與錄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報考人員可登錄馬鞍山市政府網(www.mas.gov.cn)、馬鞍山人才網(www.masrc.com.cn)、馬鞍山高級人才網(www.masgjrc.gov.cn)、新安人才網(www.goodjobs.cn)等查詢相關信息。并于2015年5月10 日前將下列材料(電子版)提交至masxxb@163.com郵箱:
1、《馬鞍山市信息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
2、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3、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榮譽證以及其它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yè)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4、《考生誠信承諾書》。
(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時,將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確認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6,否則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
(三)適崗評價
由專家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適崗評價,按1:6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闈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均通過馬鞍山市政府網(www.mas.gov.cn) 發(fā)布。考生請及時查閱相關信息。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紙一證并依次裝訂),到達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
3、初始學歷(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及其它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yè)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4、榮譽證書;
6、公開發(fā)表的作品;
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時,若發(fā)現(xiàn)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五)面 試
按適崗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比例為:1:6。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滿分為100分,現(xiàn)場公布考試成績。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適崗評價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4:6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各部分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六)考 察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按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有小數(shù)的四舍五入),并對其德才表現(xiàn)進行考察,同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七)體 檢
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規(guī)程執(zhí)行。
(八)公示與錄用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三、缺額遞補
各環(huán)節(jié)因各種原因造成缺額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錄用人員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與馬鞍山市勞動職業(yè)介紹所簽訂勞動合同。一經錄用,待遇從優(yōu),辦理五險一金。
錄用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報名咨詢電話:0555-8355563 8355561
監(jiān)督電話:0555-8355668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