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常辦發(fā)﹝2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表《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⑴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4年11月30日前取得。
⑵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專業(yè)條件按照《201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全稱如實填寫,未如實填寫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2.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4.《湖南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辦法》中規(guī)定不允許報考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時間: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至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地點: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辦公大樓(新國土局東邊)10樓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人力資源考試院。
3.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者須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在職人員和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應持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和工作經歷的證明(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二)資格審查
1.按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在報名時進行現(xiàn)場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請務必認真仔細閱讀《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對照《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附后)的招聘資格條件,確保自己的條件完全符合所報考崗位的專業(yè)和其他要求。如若有一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現(xiàn)場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或推薦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由招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在津市市人事人才網(原市人事局)網站(http:// jsrsrcw.jinshishi.gov.cn/)上公示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隨時取消資格。
3.報名費用:每名考生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現(xiàn)場繳納考試考務費100元。對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我們將通知本人退還報名費。
(三)確定開考崗位。按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情況將在津市市人事人才網(原市人事局)網站上公示。
(四)準考證發(fā)放
1.時間: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至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辦公大樓(新國土局東邊)10樓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人力資源考試院。
(五)筆試(占總成績的60%)。內容為“綜合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和相應崗位專業(yè)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準考證上告知。
(六)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公布
筆試結束后,在津市市人事人才網(原市人事局)網站(http://jsrsrcw.jinshishi.gov.cn/)上公示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同時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不另行電話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信息,以免誤考、誤試。
(七)面試(占總成績的40%)。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教師崗位面試以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相同的,除考試成績?yōu)?分者外,均進入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之后相關修訂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影響體檢結果的,按體檢不合格處理。
(九)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十)遞補: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聘用者,不予聘用,不予遞補。
(十一)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市招考領導小組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fā)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二)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審批,報常德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根據擬聘人員的實際情況,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常辦發(fā)[2010]2號文件執(zhí)行。
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2.考生在筆試、面試、體檢每個程序中未按規(guī)定時間趕到規(guī)定地點,誤試、誤檢后果自負。
3.因特殊情況應聘者本人不能趕到現(xiàn)場報名的,須通過書面申請委托他人代為全權辦理報名相關事務。被委托人帶齊委托書(需委托人簽字按手。、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代為報名。
4.嚴格按照本次招聘(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公告上的時間和程序操作。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人員報名,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咨詢電話:津市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0736-4239378
舉報電話:津市市紀委 0736-4240110
附: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
津市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2014年12月2日
津市市教育局、環(huán)保局下屬事業(yè)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數量表
序號 |
主管部門 |
招聘 單位 |
單位 基本情況 |
招聘崗位 |
最低 學歷 |
年齡 |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
名稱 |
計劃數量 |
相關專業(yè) |
其他要求 | ||||||
1 |
市教育局 |
農村 小學 |
市農村中小學校是隸屬于市教育局全額撥款的股級事業(yè)單位。 |
語文教師 |
1 |
全日制 大專 |
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專業(yè)不限 |
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
數學教師 |
1 | ||||||||
農村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1 |
學前教育 |
具有幼兒園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 |||||
2 |
市環(huán)境保護局 |
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 |
市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測站是隸屬于市環(huán)保局全額撥款的股級事業(yè)單位。 |
環(huán)境檢測員 |
2 |
本科或全日制大專 |
環(huán)境工程、水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保護、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治理技術、工業(yè)環(huán)保與安全技術、資源環(huán)境與管理、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評價、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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