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定縣公安局擬補充招聘20名男性合同制協(xié)勤人員。為搞好此項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有志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大專以上院校畢業(yè)生,高中以上學歷退伍軍人。
(二)、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
2、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
3、年齡在18至28周歲(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兩眼裸視力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5、具有擒拿格斗本領和熟練操作計算機者同等情況下優(yōu)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勞動教養(yǎng)或受過刑事處罰及其它明顯劣跡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隱瞞事實,私改年齡、持假文憑,假證件等弄虛作假的。
二、實施步驟及辦法
(一)報名
有志從事公安輔助工作者,請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到平定縣人力資源大廳報名。
咨詢電話:6188069。
(二)考試
1、公共知識(2014年11月5日),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計算機文字錄入
3、體能測試(100米短跑、俯臥撐)2014年11月8日上午平定一中操場。
(三)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2014年11月10日,平定縣醫(yī)院東升分院)
(四)政審
政審由縣公安局負責,主要審核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歷史情況及身體狀況,同時通過審核對其資格進行確認。
三、福利待遇
經(jīng)考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每月工資不低于平定縣最底工資。
平定縣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