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岫巖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解決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缺員問題,提高事業(yè)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5人,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85名工作人員,其中,糧油質量監(jiān)測站2人,職業(yè)教育中心5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28人,衛(wèi)生系統(tǒng)50人。詳見《2014年岫巖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次招聘方案中擬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3日-17日
(2)報名地點:岫巖縣衛(wèi)生局七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本人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考務費每科50元/人,現(xiàn)場報名。
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按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參加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xiàn)糾紛由考生自負。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方案》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應在現(xiàn)場報名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審核。
岫巖地區(qū)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4)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岫巖人事人才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岫巖縣人社局錄用調配科現(xiàn)場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注意事項: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資格審查
由岫巖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聘用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審驗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和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fā)現(xiàn)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
3、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10月19日(具體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岫巖縣滿族中學
(3)筆試內容:詳見《計劃信息表》
(4)筆試成績查詢:本次招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閱卷結束后,縣人社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忌P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將通過岫巖人事人才網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形式將通過岫巖人事人才網予以公布。
5、核定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核定總成績?偝煽儯焦P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筆試、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偝煽冏詈笠幻⒘姓撸悦嬖嚦煽兏哒邇(yōu)先?偝煽冊卺稁r人事人才網站上公布。
6、體檢
根據總成績以各崗位聘用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7、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人員。考核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岫巖縣人社局、岫巖縣紀委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資格復審小組,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要求審查報考者的檔案材料。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8、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填報《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擬聘人員公示信息表》,通過岫巖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對公示有疑義人員,要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公示無疑義的擬聘用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法人簽訂聘用合同書,填寫《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備案表》,到岫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他
1、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由擬聘用人員選擇單位和崗位。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3、在試用期間要參加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
4、衛(wèi)生系統(tǒng)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岫巖縣人社局、衛(wèi)生局考核、考評勝任該工作,并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的予以落編。一年內未能取得資格證的擬聘用人員可在延期一年取得職業(yè)資格后予以落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其他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岫巖縣人社局、用人單位共同考核、考評,勝任崗位工作的,按聘用合同,享受同等人員同等待遇。
6、新聘用人員工作年限滿5年后方可調離或報考其他單位。
7、各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聘用人員的具體使用和日常管理,聘用人員的檔案由各單位主管部門歸檔。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岫巖縣人社局研究決定。
點擊下載文件:2014年岫巖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計劃信息表.rar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