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廈門市優(yōu)秀運動員招收引進、在訓待遇、退役安置試行辦法》,以及《福建省第十五屆運動會總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城市運動會相關規(guī)定,廈門市體育局決定組織實施廈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2014年補充編內(nèi)運動員考試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遵章守紀,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項運動能力。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本次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見《廈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2014年補充編內(nèi)運動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報名
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廈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2014年補充編內(nèi)運動員報名表》,于3月28日-4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7:00)到廈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廈門市思明區(qū)體育路2號)10樓辦公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當場發(fā)給《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方可報名,并對本人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條件的審核貫穿本次招聘過程,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根據(jù)崗位特點,本次公開招聘采取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市體育局統(tǒng)一組織。其中,技能測試部分,羽毛球運動員崗位(01~04崗位)采取對抗比賽形式,田徑運動員崗位(05~08崗位)采取專項測評形式。
(一)技能測試:
1.羽毛球運動員崗位(01~04崗位)
報考人員按所報崗位進行小組單循環(huán)對抗賽,比賽采取中國羽毛球協(xié)會審定的《羽毛球競賽規(guī)則》,根據(jù)勝負積分(勝積1分、負積0分)進行排名,按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依排名順序進入結構化面試階段,如出現(xiàn)積分相同的,則根據(jù)積分相同人員之間對抗的勝負結果進行排名,勝者排名靠前。如報考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而不能形成競爭的,則不再進行對抗賽,該崗位所有報考人員直接進入結構化面試階段。
2.田徑運動員崗位(05~08崗位)
由市體育局組織專家組對報考人員的身體形態(tài)、機能、運動素質、基本技術和心理素質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規(guī)定的選材標準進行分項測評,測評等級達到優(yōu)秀的,取測評總分排名第一的人員進入結構化面試階段。
報考人員半年內(nèi)參加過按照同類標準的專項測評且達到優(yōu)秀等級的,可不再進行測評,但須提供測評結果的有效證明材料,且以所提供證明材料中的成績參與排名。
(二)結構化面試
由市體育局組織專家組對進入結構化面試階段的報考人員進行面試,考試內(nèi)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對所從事項目的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面試及格線為70分,成績合格的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二)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市體育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報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根據(jù)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體育網(wǎng)站(www.sports.xm .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nèi)容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須于公示期滿3個月內(nèi)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完整材料,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擬聘人員由市人事部門辦理相關就業(yè)手續(xù)后,用人單位應依據(jù)《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制暫行規(guī)定》和《運動員聘用暫行辦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內(nèi)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二)擬聘人員的待遇等按照《廈門市優(yōu)秀運動員招收引進、在訓待遇、退役安置試行辦法》(廈府辦【2003】18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三)年齡、參賽資格、獲獎名次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例:年齡要求17~18周歲是指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員,18周歲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員。
(四)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廈門市體育局監(jiān)察室(電話:0592-5156581)實施監(jiān)督。
(六)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七)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市體育局網(wǎng)站(www.sports.xm .gov.cn)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運動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體育局會同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4年福建省廈門市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招聘崗位信息表.rar
廈門市體育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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