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安縣幼兒園聘用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需要,我縣部分幼兒園決定新聘用部分編外人員,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及名額
見附件1。
二、聘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熱愛幼教事業(yè);工作認真負責,樂于奉獻,有團結(jié)協(xié)作精神;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
2.經(jīng)縣編辦、教育局2015年9月審核備案的在冊編外人員(到江蘇省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詢)不再應聘。
(二)具體條件
1.教學崗位人員
(1)具有學前教育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非學前教育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亦可應聘,但優(yōu)先聘用專業(yè)為學前教育者)。
(2)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無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者亦可應聘,但優(yōu)先聘用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者)。
2.保育、后勤崗位人員
(1)具有高中(職高)及以上學歷。
(2)應聘保育員崗位人員應持有保育證(無保育證者亦可應聘,但優(yōu)先聘用持有保育證者)。
三、聘用程序
1.報名
時間:2016年8月12日上午8:00—11:00。
地點:2016年有編外用工指標的幼兒園。
2.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各幼兒園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核。
①各區(qū)(鎮(zhèn))教管辦、局直幼兒園對報考保育后勤崗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②縣局對報考教學崗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各區(qū)(鎮(zhèn))、局直幼兒園于8月12日下午4:00前,將報考教學崗位且初審合格者的《2016年幼兒園聘用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及《2016年聘用編外人員報名匯總表》(附件3)送教育局人事科復核(凡報送材料均需審核人簽字、幼兒園蓋章),逾期不再接收。
3.考試(考核)
報考保育員、后勤崗位的人員由所在區(qū)鎮(zhèn)(局直幼兒園)組織考核。
申報教學崗位的人員參加縣局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總成績(計算結(jié)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領取準考證
報考教學崗位且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于8月13日上午8:30—10:30至教育局人事科211室領取準考證。
(2)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筆試內(nèi)容:公共基礎知識(含寫作,占50%)及學前教育專業(yè)知識(占50%)。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場參考。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面試
筆試合格者均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面試內(nèi)容:(1)說課;(2)技能測試(簡筆畫、彈唱)。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場參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