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全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jù)《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經自治區(qū)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全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戒毒所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時間
(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00。其中:
3月30日---測試報考銀川市、石嘴山市、同心縣、鹽池縣公安機關的考生;
3月31日---測試報考自治區(qū)公安廳、吳忠(利通區(qū)、太陽山、青銅峽市)、固原市公安機關的考生。
4月1日---測試報考固原市六盤山森林公安分局、中衛(wèi)市公安機關的考生;
(二)監(jiān)獄、戒毒所機關人民警察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檢察院司法警察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至12:00。
二、體能測評地點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場地設在賀蘭山體育場(銀川市西夏區(qū)賀蘭山西路南側、金波路東側,由4號門進入場地);
報考監(jiān)獄、戒毒所機關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場地設在寧夏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銀川市西夏區(qū)學院東路350號)。
三、體能測評內容及標準
體能測評內容和標準嚴格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具體為: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cm |
(二)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cm |
在體能測評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體能測評時,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guī)則。
測評后若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四、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必須在2015年3月28日18:00前通過報名網站填報報名信息,未填報報名信息或逾期填報者一律不準參加體能測評。
(二)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相應的測評地點,逾期者視為放棄測評資格。
(三)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及三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報考部門、職位、職位代碼、報名序號、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考生須自備運動服、運動鞋。
(四)體能測評結束后,由考生報考的主管部門根據(jù)體能測評達標標準當場確定人員報考資格。體能測評合格者,發(fā)給體能測評成績合格通知單。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五)凡提供虛假戶籍信息及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體能測評期間,自治區(qū)紀委、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招考單位將聯(lián)合巡視監(jiān)督。
(七)報考公安系統(tǒng)維吾爾語翻譯、阿拉伯語翻譯、法醫(yī)職位,監(jiān)獄獄醫(yī)、獄內偵查職位,戒毒所獄醫(yī)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
自治區(qū)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