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深圳市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面向市內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一)選調范圍:深圳市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含中央、省直機關駐深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選調職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3名,詳見《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2024年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中共黨員;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要求:本科學歷的在30周歲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在33周歲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目前從事政法工作且表現優(yōu)秀的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吃苦奉獻精神,組織紀律性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社會關系和人際關系簡單;
(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22年8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優(yōu)先。街道新招錄公務員參加選調的,需在街道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
(七)符合所在單位對干部調出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
(八)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受黨紀政務處分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7.具有其他不得列為考察對象的情形;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報考人員發(fā)送郵件(以“姓名+手機號碼”命名文件)至指定郵箱(djc@szszfw.gov.cn)進行報名。
3.請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PDF文件格式):
(1)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現職務職級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審批表);
(3)文字材料:本人主筆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工作期間所獲榮譽。
報名咨詢電話:0755-83055133。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進行資格審查。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形式開展。筆試成績70分以上的考生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四)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報考者面試排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
(五)組織考察體檢
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選調資格?疾炱陂g組織體檢,體檢結果作為確定擬選調人選的重要參考。
(六)遞補
如考察對象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考察資格或現單位不同意調出的,由我委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guī)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各方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獲準選調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未獲選調的,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