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金寨縣委編委研究,金寨縣部分縣直單位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為做好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12名(詳見附件1),其中公務員9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9月26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報考須具有5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崗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0月)。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23年9月26日在金寨先鋒網(wǎng)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及職位表。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撥打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選調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9至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會議室(金寨縣委縣政府辦公樓西五樓523室)。
(3)報名材料:①《金寨縣2023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③符合所報名崗位身份編制考核等限制條件的有關材料(如年度考核登記表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說明,公務員身份證明等);④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其他材料;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選調條件和所報名選調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選調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名人員限報1個崗位,本次選調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
2.資格審查
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及相關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經金寨縣2023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領導組同意,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
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10月13日8:00—17:30改報其他職位。
(三)筆試
1.筆試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考場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根據(jù)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最后1名如有多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筆試成績將在金寨先鋒網(wǎng)上公布。
(四)面試
面試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崗位適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5分的,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地點將在金寨先鋒網(wǎng)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根據(jù)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和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1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并進行公示。
2.體檢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指定的醫(y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筆試、面試成績不帶入差額考察環(huán)節(jié)。
4.考察期間,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實施考察?疾旃ぷ鲌猿值虏偶?zhèn)、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疾旖M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5.考察后,各選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黨組(黨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公示和調動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金寨先鋒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擬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入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七)遞補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導致職位選調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進入體檢與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金寨縣直單位選調。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金寨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本次選調相關信息在金寨先鋒網(wǎng)通知公告欄發(fā)布。不再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逾期責任自負,請考生及時關注網(wǎng)站相關信息。
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此次選調錄用人員設置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以上時間均從錄用之日起算。
本次選調不指定輔導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564—735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