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準,我市部分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公管理)單位及省行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計劃考試錄用380名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就考試錄用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和公安、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報考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6.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其他各類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均限我市(含江陰、宜興,下同)生源或者已辦理完落戶我市手續(xù)。
2.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在錫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在錫軍人配偶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市、縣(市)的職位(配偶或父母戶籍在江陰、宜興兩地的,僅限報該地區(qū)職位)。
3.其他社會人員限我市戶籍,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的不限戶籍。軍隊復、轉軍人可憑我市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報考。
4.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0”—“93”,考錄對象為:我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村(社區(qū))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5.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為“94”,考錄對象為:經我省項目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聘期已滿且考核合格未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2013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現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考錄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考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
有關政策解答詳見《無錫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考錄職位查詢
本市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網(zzb.wuxi.gov.cn)、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lss.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gov.cn)。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在省內選擇考區(qū)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網址:www.wxrsks.gov.cn或lss.wuxi.gov.cn
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二)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報名方為有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公務員考錄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16年1月21日9∶00—16∶00。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6年3月14日—15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經筆試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后,到指定的地點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xù)。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24:00。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系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