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度報考哈爾濱市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擬進入面試考生資格確認工作的公告
現(xiàn)就報考哈爾濱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
(一)報考哈爾濱市各級行政機關及所屬參公單位考生(含哈爾濱市所轄縣(市)公安局職位):
時間: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地點:中國哈爾濱人力資源中心一樓(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和興路38號)。
(二)報考哈爾濱市公安局考生(不含報考哈爾濱市所轄縣公安局職位考生):
1、報考哈爾濱市公安局(2102001),01至25職位的考生。
時間: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9:00-12:00。
地點:哈爾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支隊,地址為: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機場路副206號(可乘335路、888路、362路在王家店站下車)。
2、報考哈爾濱市公安局(2102001),26至65職位的考生。
時間:2015年7月28日(星期二),9:00-12:00。
地點:哈爾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訓練支隊,地址為: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機場路副206號(可乘335路、888路、362路在王家店站下車)。
二、參加資格確認的范圍
(一)參加資格確認的范圍。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二)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本次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折合前分數(shù)為標準:1、《黑龍江省2015年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0分;2、《黑龍江省2015年度公檢法系統(tǒng)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3、《黑龍江省2015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三、有關要求
(一)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如無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提醒考生:請保持電話暢通。
(二)考生需攜帶的材料。
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打印)。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畢業(yè)證的需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必須寫清楚學歷、所學專業(yè)及擬授學位)。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招考對象如限定為“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項目生”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省級“項目生”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手續(xù)。
(三)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84871593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