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黃山學院專職政治輔導員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黃山學院2017年度人才引進計劃>等文件的通知》(校黨發(fā)〔2016〕3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政治輔導員崗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各學院專職政治輔導員崗位:8名(4男4女)。
三、招聘條件
(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證書須經(jīng)教育部認證),碩士研究生起點學歷原則上應為全日制本科。碩士所學專業(yè)為教育學、心理學、管理學、思政教育等專業(yè),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是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二)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熱愛并善于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zhì),精力充沛,性格開朗,能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相關體檢與測試標準。
(四)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以人事代理方式予以聘用,首聘期限(服務期限)為四年;竟べY、津貼、住房公積金參照學校在編在崗同級同類人員標準執(zhí)行。
(二)學校根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人事代理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納部分由學校支付,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學校代扣代繳。
(三)人事關系、檔案由黃山市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五、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將本人簡歷、填寫完整的《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人事處網(wǎng)頁下載)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聘郵箱hsursc@126.com進行報名,郵件大小控制在5M以下,郵件主題為“姓名+畢業(yè)專業(yè)+2017年黃山學院專職政治輔導員應聘報名”,發(fā)送郵件時請在上述各附件的名稱前加本人姓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4日。未按規(guī)定要求應聘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
2017年4月8日前,人事處根據(jù)投遞簡歷情況及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確定初選名單后,通過E-mail(應聘者在“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中所填郵箱)通知被選人員參加考核。
(三)應聘人員電子郵件確認來校參加考核
4月10日前,通過資格審查接到考核通知的應聘人員回復電子郵件至招聘郵箱hsursc@126.com確認來校參加考核,郵件主題及內(nèi)容為“姓名+畢業(yè)學校+確認參加2017年黃山學院專職政治輔導員招聘考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上述格式通過電子郵件確認來校參加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四)考核內(nèi)容及程序
考核分為筆試與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五)考核時間安排
1、4月13日(星期四)上午8:10——8:30報到:應聘人員到黃山學院南區(qū)人事處人事科辦公室(逸夫圖書館南側一樓)報到。
2、4月13日上午9:30——11:30筆試:筆試地點為黃山學院南區(qū),具體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水平、學生管理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4月13日晚上21:00前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選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名單詳見黃山學院人事處網(wǎng)頁或直接到人事處查詢。
4、4月14日在黃山學院南區(qū)逸夫圖書館第一會議室面試(面試根據(jù)抽簽順序進行)。面試時間為8分鐘,應聘人員自我介紹3分鐘左右,然后回答必答題和評委提問。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5、提交學校討論確定擬聘用人選。學校根據(jù)考核綜合成績排名、專業(yè)特長等綜合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6、體檢、心理測試及考察。人事處通知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心理測試。體檢或心理測試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學校根據(jù)缺額,參照考生考核最終成績、綜合素質(zhì)及體檢測試情況依次等額遞補?疾旃ぷ饔烧衅竼挝回撠熃M織實施,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內(nèi)容主要是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情況。
7、公示
人事處將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人事處或者紀委投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處理。因故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及應聘人員綜合素質(zhì)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8、簽約聘用
學校與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心理測試合格的擬聘人員簽訂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或合同,具體視情況而定),擬聘人員三周內(nèi)未及時與學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合同),學校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面試報到時,應聘人員須攜帶簡歷(1份)、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未接到考核通知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得來校參加考核。應聘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則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對于考核期間攜帶通訊工具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四)其它未盡事宜參照《關于印發(fā)<黃山學院2017年度人才引進計劃>等文件的通知》(校黨發(fā)〔2016〕36號)等有關文件執(zhí)行,本公告由黃山學院人事處、學生處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情況表.xls
黃山學院人事處、學生處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