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戲劇學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戲劇學院創(chuàng)建于1945年,是中國最重要的高等藝術院校之一,F(xiàn)因工作需要,結合學院編制和崗位設置要求,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政策要求,貫徹“公開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shù)見附件
二、招聘崗位說明與任職條件
1、招聘崗位說明
教師崗位:主要從事學校日常教學與科研工作,具體說明詳見附件;
教輔崗位:主要承擔教學輔助工作;
管理崗位:主要承擔學校行政管理工作。
2、招聘對象任職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責任心和事業(yè)心,具備協(xié)調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4)具備崗位所需的身心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技能等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應聘人員可登錄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tǒng)http://zp.sta.edu.cn/zpsys/,在網(wǎng)上完成個人注冊后,選擇崗位應聘。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10月25日(各崗位具體時間詳見附件)
2、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信息進行篩選和資格審查,經審核后的應聘人員信息遞交用人部門。
3、考核
用人部門組織應聘人員的初試,初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試內容與方式根據(jù)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人事處對通過部門初試的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后,提交校教職工招聘綜合小組對其進行綜合考核。
4、體檢
通過綜合面試的人員,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5、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jù)考試、綜合面試、體檢等結果,經校領導研究決定,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名單在二十一世紀人才網(wǎng)和校內網(wǎng)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委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21-62485521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附件: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tǒng)http://zp.sta.edu.cn/zp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