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防城區(qū)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考生面試須知
一、面試程序
(一)考生于2016年7月8日下午2:30—3: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防城港市第三中學指定地點抽簽確定試教內容及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考生于2016年7月9日上午7:30—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經工作人員核驗后進入指定的候考室,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進行資格復審,并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先后順序。
(三)考生按抽簽的先后順序由引導員引導進入考場,按確定的試教內容及要求進行試教,試教時間限定每人15分鐘。
(四)試教結束后,考生退場,由流動監(jiān)考員引導進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試成績。
(五)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后,返回休息室領取原存放在候考室物品放置處的考生物品。領完后,有秩序離開。
二、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違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和抽簽。(1)2016年7月8日下午3:00前到達防城港市第三中學指定地點報到、抽簽和簽名確認試教內容及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者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2)2016年7月9日上午8:00前必須進入指定候考室,8:00后不允許考生進入候考室,遲到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面試當天上午8:00后參加面試抽簽,按抽簽確定的面試序號參加面試。
(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面試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影響面試。對違反面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聘用資格處理。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單位統(tǒng)一工作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或佩戴標志性徽章、飾物等。
(五)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確已攜帶進入候考室的,須關閉電源,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如不交給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的,一經發(fā)現,按違紀處理。
(六)考生在面試時除允許攜帶白色A4紙(雙面)打印的教案一份、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生拷貝課件用的U盤外,不得攜帶任何教具、物品進入面試考場(教案限考生本人使用;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生拷貝課件用的U盤由考務辦統(tǒng)一提供,使用后交回考務辦)
(七)考生在面試過程因故離開面試候考室、面試考場和休息室,須經工作人員同意且由有關人員專人陪同及監(jiān)督。
(八)考生面試一律用普通話?忌诿嬖嚂r,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按面試抽簽順序號報“我是XXX號考生”,不能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以上信息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面試成績。
(九)考生在用完規(guī)定的試教時間后應立即停止試教,如規(guī)定時間仍有剩余,考生應表示“試教完畢”。
(十)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由流動監(jiān)考員帶離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試成績,在等候公布面試成績期間要服從休息室工作人員管理。在面試結束,出現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經監(jiān)督員核準后報告主考,對面試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現場加試。加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加試時間以題本確定的時間為準、評分按結構化面試評分標準執(zhí)行,加試后,以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核人選。
(十一)面試工作封閉式進行。
(十二)面試不收取考試費,面試午餐統(tǒng)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