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興縣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有興縣友蘭中學、一二〇師學校,共計招聘60人。其中,友蘭中學招聘高中教師40名、一二〇師學校招聘初中教師20名(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始啊皟?yōu)化結構、合理配置、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的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及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學歷要求為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升本、對口升學除外),并取得相應學位(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與所報崗位專業(yè)須一致且取得相應的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
(三)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名額為7名,其中:高中教師崗位5名,初中教師崗位2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符合上述條件。
四、相關規(guī)定
(一)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
(二)已就業(yè)人員報考時,須征得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在職教師加蓋當地教育體育局公章)。
(三)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將拿出招聘崗位的12%作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于公開招聘參加山西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和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三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且戶籍在興縣的。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予聘用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招聘信息查詢
通過呂梁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c.com.cn/)、興縣人民政府網、興縣電視臺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須本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相片8張,同時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人員須攜帶相關證件、證明。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所持教師資格證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資格證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且報考人的姓名必須與使用的身份證姓名一致,否則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報名時按物價部門規(guī)定標準收取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100元/2個科目。
3、報名時間: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2日。
4、報名地點:興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興縣蔚汾大廈四樓)。
5、報名咨詢電話:0358-6322389
0358-6327767
各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擬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以上,否則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人數與崗位數比例不達1:3時,核減招聘崗位數,直接調整到同類崗位面向社會招聘。
(三)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招聘資格。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科目二:專業(yè)基礎知識(①教育學、②教育心理學、③教師職業(yè)道德、④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筆試科目分值總計100分,筆試分數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3、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4、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地點:興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五)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本人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戶口本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如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縣委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縣教育主管部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