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5〕140號)和《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規(guī)定及用人單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崇州市教育局所屬部分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34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材料。
(4)原則上招聘人員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在職骨干教師,年齡可放寬到
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
(5)符合《崇州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guī)定的條件(其中崗位表所要求的專業(yè)和學歷必須相對應)。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6)曾參加我市公開招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jīng)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地點。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dpta.gov.cn),選擇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6年5月3日00:00至5月10日23:59。
資格審查:2015年5月4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網(wǎng)上繳費:2016年5月4日09:00至5月11日23:59。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jīng)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筆試考務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符合條件規(guī)定的,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崇州市教育局負責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查?忌詧竺晒箜毺峤毁Y格審查(網(wǎng)上初審只審核崗位專業(yè),其余信息通過筆試后原件校驗時一并審核)。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和網(wǎng)絡提示及時繳納筆試考務費,筆試費50元/科。繳費截止時間:5月11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于2016年5月17日前的工作日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就讀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6年6月1日至4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達不到1:3的,經(jīng)招考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6年5月13日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wǎng)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5月27日前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