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6月4日上午。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4、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5、政策性加分: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30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崇陽鎮(zhèn)永康東路385號—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6、筆試成績將于6月22日前在崇州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二)原件校驗及面試
原件校驗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原件校驗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筆試科目成績?yōu)?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原件校驗)。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考生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shù)。調減后仍然達不到上述比例(或無法調減的),則取消該崗位。
面試原件校驗須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交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材料及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件校驗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身份證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進行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
主考機關依據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崇州公眾信息網進行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人社部門確定其他考核辦法擇優(yōu)錄用。
1.應聘人員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2.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考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站點上進行公布。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進入考核人員范圍,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因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考生成績排名次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機關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崇州公眾信息網及崇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公示欄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九、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后的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資格證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報考相同崗位的擬聘人員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選擇招聘單位。
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五年以上。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jiān)察局 電話: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82208550
報名咨詢電話:崇州市教育局 028-82313245
相關網站:
成都人事考試網 :http://www.cdpta.gov.cn
崇州公眾信息網:www.chongzhou.gov.cn
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站點: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