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fā)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研究,同意駐馬店農業(yè)學校等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20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6年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駐馬店農業(yè)學校11名、駐馬店市基礎教學研究室2名、駐馬店市體育運動中等職業(yè)學校6名、駐馬店市體育總會秘書處1名,詳見《2016年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職業(yè)資格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齡依次類推);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6、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發(fā)布招聘信息
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網(http://www.zmdedu.net)等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上述網站為本次招聘發(fā)布信息專用網站,請考生隨時關注。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6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三)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廳(市健康路西段476號)。
(四)報名提交材料:
1、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業(yè)資格證(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合格證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就業(yè)人員);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報考教研員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交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聘任證、符合條件的榮譽證書原件和本學科高中教學經歷證明。
報考教練員崗位還須提交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
有關證件審核后,留存復印件2份。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打。┮皇2份(注意貼1寸彩色照片)。
3、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收費標準,按每人每科30元交納考務費,并現場采集信息。
(五)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教師、教練員崗位除外)。
(六)核發(fā)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凡發(fā)現報考者與擬聘崗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六、考試
教師、教研員、運動訓練管理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教練員崗位采取工作業(yè)績和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命題和閱卷工作。
筆試科目:教師、教研員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師職業(yè)道德等);教練員、運動訓練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體育運動訓練專業(yè)知識。
參加考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荚嚂r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