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教練員根據工作業(yè)績+筆試成績×25%之和),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教師和教練員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在5﹕1以內的,報考者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教師崗位面試,按所報崗位及學科,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講一節(jié)與申報專業(yè)相一致的微型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教研員崗位面試采取微型課加答辯的方式。微型課和答辯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教練員、運動訓練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教練員工作業(yè)績
工作業(yè)績滿分50分。
1、專業(yè)運動員或體育教練員資格分(滿分10分):健將級和1、2級運動員分別計10、8、5分;國家級和1、2級教練員分別計10、8、5分。
2、運動員成績分(滿分18分)(取最高分,不重復計分):
A、亞洲單項錦標賽以上比賽冠軍計18分,第2-3名計12分,第4-6名計10分,第7-8名計8分;
B、全國綜合性歷屆運動會冠軍計18分,第2-3名計12分,第4-6名計10分,第7-8名計8分;
C、全國單項比賽冠軍計18分,第2-3名計10分,第4-8名計8分;
D、全省綜合性歷屆運動會冠軍計15分,第2-3名計10分,第4-8名計6分;
E、全省單項比賽冠軍計10分,第2-3名計6分,第4-8名計4分;
3、教練員成績分(滿分15分)(取最高分,不重復計分):
A、全國綜合性歷屆運動會第1-3名計15分,第4-8名計12分;
B、全國單項比賽冠軍計12分,第2-3名計10分,第4-8名計8分;
C、全省綜合性歷屆運動會冠軍計12分,第2-3名計10分,第4-8名計8分;
D、全省單項比賽冠軍計10分,第2-3名計8分,第4-8名計6分。
4、裁判員資格分(滿分5分),國家級、一級、二級裁判員分別計5、3、2分;
5、工作表現量化分(滿分2分):在職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加滿為止。
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所有證件原件和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準考證,到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大廳(健康路西段476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
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fā)面試通知單;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公布。
如出現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試總成績
1、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直接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2、教研員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講課成績×30%+答辯成績×20%。
3、教練員崗位
考試總成績=工作業(yè)績+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
直接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工作業(yè)績+面試成績×50%。
4、運動訓練管理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教師直接進入面試崗位再次進行面試等額確定;教練員直接進入面試崗位按工作業(yè)績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冊執(zhí)行。
八、考察、選崗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制定考核和政審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考察階段如出現自動放棄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疾觳缓细竦纫蛩卦斐陕毼豢杖钡,不再遞補。
運動訓練管理崗位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擬聘用單位。
九、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6年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2、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咨詢電話: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812540
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2915978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
2016年4月20日
1、2016年駐馬店市教育體育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