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桃園幼兒園自主招聘教師公告
海寧市桃園幼兒園為教育局直屬的公辦幼兒園,坐落于桃園路176號,新園舍于2014年7月投入使用,擁有現(xiàn)代的辦公條件、教學設施及積極進取、齊心協(xié)力的教職工團隊。幼兒園提出了“健康快樂,和諧發(fā)展”的辦學理念,確立了“我健康,我快樂,我成長”的育人目標,曾獲得浙江省綠色學校、嘉興市綠色學校、嘉興市巾幗文明崗、海寧市青年文明號、海寧市A級特色學校等稱號,在本地區(qū)具有良好的聲譽。
因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xiàn)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 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 —下午15:30
(二)報名地點: 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要求 |
備注 |
幼教 |
2 |
幼兒教育(學前教育) |
需技能測試 |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強。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應屆大專畢業(yè)并獲得過2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專業(yè)獎學金。年齡為18-35周歲(1979年12月22日到1997年12 月22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xù)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修訂版)(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xiàn)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
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師范證明或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明、獎學金獲獎證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2.報名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核:考試、考核項目為專業(yè)知識筆試和面試(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技能測試,二個單項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課堂教學成績占70%,技能測試成績占30%),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考核對象(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綜合成績?yōu)閷I(yè)知識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的,綜合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以課堂教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課堂教學成績相等,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再相等,由學校組織第二輪課堂教學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課堂教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對象在海寧市桃園幼兒園 (www.hntyyey.com)公布,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對象在海寧市桃園幼兒園(www. hntyyey.com)和海寧市教育網(www.zjhnedu.com)進行公布。
五、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在海寧市教育網(www.zjhnedu.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和海寧市教育網( www.zjhnedu.com )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明確聘用對象之日起15天內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3- 87010629
監(jiān)督電話: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寧市桃園幼兒園
2015年12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