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漳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邯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邯人社[[2011]31號)精神和我縣實際需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5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0名中小學教師,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臨漳縣戶籍(含臨漳縣生源或已婚配偶為臨漳縣戶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3、未就業(yè)的全日制統(tǒng)招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4、遵守憲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6、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7、具體條件按照《臨漳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信息表》(附1)、《臨漳縣職業(yè)技術教育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2)執(zhí)行。年齡計算時間以2015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其它所有需要計算時間以招聘公告發(fā)布日為基準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合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不得報考。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11月2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辦法:對符合招聘條件的,有志于從事我縣教育事業(yè)工作的人員,按照報考崗位條件的原則進行申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須出具: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已在縣教體局、縣人社局報到的經現(xiàn)場核實后報考)、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報考資格審查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址:www.chsi.com.cn打。、照片8張(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
4、報名實行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5、請報名者及時查看網上發(fā)布的信息,并保證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臨漳縣政府網:www.lz.hd.gov.cn,臨漳縣教育網:www.lzxjtj.gov.cn)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最后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填寫《報考資格審查表》(附3)。《報考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后打印并粘貼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每個崗位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1:3的開考,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的,對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比例進行相應核減。報名期間,崗位報考信息于次日8:30前在報名現(xiàn)場公布。
4、各崗位報名情況和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將于報名工作截止后一周內在臨漳縣政府網、臨漳教育網和縣行政服務大廳公布。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學教法等兩部分內容。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2、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不高于2: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3、筆試成績、資格復審時間、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于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臨漳縣政府網、臨漳教育網和縣行政服務大廳公布。
4、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主要審驗其相關證件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最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按照報考同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人員和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地點于資格復審結束后一周內在臨漳縣政府網、臨漳教育網和縣行政服務大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