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師缺崗情況,報經(jīng)魏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110名教師,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定學校、定崗位”的原則,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招聘人選。
二、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共招聘110人,其中:高中教師15人,初中教師36人,職教教師4人,幼兒教師55人。(具體崗位和專業(yè)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一)崗位條件
1、職教教師和高中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初中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幼兒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二)其它條件
1、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標準,申報語文崗位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標準,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2、應聘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樂、體育、美術、英語、計算機專業(yè)畢業(yè)生,不能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英語、計算機專業(yè)的招聘崗位;
3、魏縣戶籍或配偶為魏縣戶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已經(jīng)就業(yè)或已經(jīng)簽訂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的,要與協(xié)議單位解除勞動協(xié)議。
6、除國家規(guī)定不準報考條件外,魏縣在編教師和在崗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四、聘用后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師,錄用后全部納入縣教師編制,工資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按國家政策確定發(fā)放待遇和繳納社會保險。
五、招聘程序
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安排上崗等,詳情到報名處查看具體實施方案。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4日---2015年9月9日;
2、報名地點: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0房間;
3、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xiàn)場報名,否則,不予受理;
(2)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魏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二份;
(4)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
(5)其它證明材料;
(6)報名費100元。
七、咨詢電話:0310--3530046、0310--5201631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