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崇左市寧明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部分)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2015年崇左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5年崇左市寧明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部分)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1.按照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經(jīng)匯總審核,符合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共9個,共有79名(具體名單見附件)考生進入面試范圍。
2.部分招聘崗位因參加筆試人數(shù)少,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jīng)縣教育行政部門與人社部門共同審批,準予降低面試開考比例崗位共4個,共有6名考生(具體名單見附件)進入面試范圍。
二、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6月1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點:寧明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在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證明,學校證明中應當寫明姓名,身份證號,專業(yè),是否具備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條件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未按時到點進行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生因須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出現(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需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
附件: 2015年崇左市寧明縣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部分)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
寧明縣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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