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齊齊哈爾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黑龍江省中小學校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根據(jù)我縣教師缺員情況,經(jīng)縣政府同意,擬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依據(jù)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及名額
(一)招聘高中教師15名。其中:語文2名、數(shù)學1名、英語4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歷史1名、地理1名、音樂2名、體育1名。
(二)招聘小學教師7名。其中:班主任2名、英語3名、體育1名、美術1名。
三、報考范圍
應往屆全日制院校畢業(yè)生,其中已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并納入編制管理的人員除外。
四、報考條件
(一)思想道德、身體及年齡條件:熱愛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心理疾病、語言障礙。年齡在30周歲以內(nèi)(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2000年底以前入學并已在我縣報到的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以及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項目生”報名,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學歷和教師資格條件:
1、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應具備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所學專業(yè)與所申報學科對口。
2、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應具備全日制中師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專業(yè)對口者優(yōu)先聘用。
3、報考人員需具有與報考教師類別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
(三)專業(yè)素質(zhì)要求:具備勝任申報學科崗位的文化課知識、教育理論及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技能。
五、加分政策
根據(jù)《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意見》(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屬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的報考人員,服務期滿后3年內(nèi)報考本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六、報考比例
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低于該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編制、審定招聘計劃和制定招聘工作實施方案(2011年5月17日-2011年5月31日):由縣教育局核定教師缺員情況并擬定招聘計劃,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二)發(fā)布招聘信息(2011年6月1日-2011年6月14日):在縣電視臺發(fā)布招聘教師的電視公告,并在克東縣教育局網(wǎng)站(http://www.kdjyj.cn)公告欄內(nèi)公布。
(三)受理報名、資格審查(2011年6月11日-2011年6月15日):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及考務費280元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符合加分標準的項目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及資格審查的具體地點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縣政府大樓207室),受理人員:李力鴻、王志剛,聯(lián)系電話:15714627969,13199689969。
(四)筆試與面試(2011年6月17日-18日):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6月17日):筆試分值為100分。考試內(nèi)容為申報學科的教材和課改理論常識。報考小學班主任的考語文、數(shù)學兩科,每科各50分。筆試成績60分以上者為合格,合格人員中成績(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按學科招聘人數(shù)的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6月17日-18日):面試分值為100分。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面試形式為術科加試,其他學科面試形式為說課,說課時間為10分鐘。音樂、體育、美術、小學班主任和小學英語科目面試在17日下午進行,其他學科面試在18日上午進行。面試成績60分以上者為合格。
3、綜合成績計算:筆試、面試結束后,兩項成績均合格的,相加后即為綜合成績。按學科招聘人數(shù)和綜合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2011年6月20日):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院統(tǒng)一進行身體檢查,身體健康狀況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按學科總成績順延確定補充參加體檢人員。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2011年6月22日):對體檢合格者,按學科招聘人數(shù)和綜合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2011年6月23日-6月29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顯要位置張榜公布,同時在縣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2011年7月2日—7月4日):由縣教育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九)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2011年7月6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nèi)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期為3年,聘期內(nèi)不履行崗位職責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聘。聘用期滿,視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以及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等情況另行決定是否續(xù)聘。被聘用人員一經(jīng)聘用,即可享受國家、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新招聘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去向,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三年以上方可調(diào)動工作。
八、保障性措施
(一)嚴肅工作紀律。對有偽造、涂改證件、以及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對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或其它作弊違紀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縣教育局全程參與。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進行全程監(jiān)督。筆試出題、評卷的人員以及面試的評委,均抽簽決定。
(三)強化招聘工作組織領導。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克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董穎秋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朱曉紅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李 偉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陳德君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
史學謙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劉忠富 縣紀檢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
張志剛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李志軍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李宗宏 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陳德君同志兼任,辦公室承擔招聘的各項具體工作。
本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與實施。
克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