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問題。經批準聘用的人員,發(fā)放《微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聘用通知書》,憑《微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人員須知見附件2。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堅持原則,堅持招聘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的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
附件2: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微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7日
附件1: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附件2: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rar
附件2
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應 聘 須 知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凡符合《微山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并能在報名時出具。
4、“應屆畢業(yè)生”如何界定?
《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yè)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yè)的學生。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有什么要求?
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6、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可以應聘。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
8、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報考時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微山縣生源(戶籍)或在微山縣從事基層服務的人員。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參加“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選聘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9、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10、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怎樣辦理減免手續(xù)?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須憑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11、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12、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微山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咨詢電話:0537-
8220710;其他崗位,咨詢電話:0537-8222226。
13、填寫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報名時填寫的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4、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遵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guī)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15、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上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16、應聘人員考試時能否使用戶籍證明?
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時只能憑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用書和培訓班?
微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8、如何進行電話咨詢?
應聘政策咨詢電話:0537-82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