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簡章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針對興仁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人員缺員實際,為進一步加強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興仁農村公益事業(yè)繁榮發(fā)展。經興仁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14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報考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設置
具體職位詳見附件一:《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職位的,則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
三、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2014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興仁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即“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一村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西部志愿者”)不受戶籍限制。
3、興仁縣各村(農村社區(qū))原任或現任滿1屆及以上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
4、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5、現駐興仁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6、興仁縣戶籍1997-2001年統(tǒng)招大中專畢業(yè)生。
(二)招聘人數140人
(三)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3、興仁縣各村(農村社區(qū))原任或現任滿一屆及以上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不限制專業(yè),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定向招聘的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學歷放寬到中專,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衛(wèi)生護理專業(yè)、幼兒師范類專業(yè)、水利專業(yè)可放寬至中專(中職、職高)。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興仁縣戶籍1997-2001年統(tǒng)招大中專畢業(yè)生不受年齡和學歷限制。
四、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違法違紀受到處罰、處分未解除的。
(三)因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或因其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給予訓誡記錄在案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
(六)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七)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八)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九)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十)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十一)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十二)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4年5月21日至5 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親自前往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四)報名費:每人100元。
(五)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3、已婚報考者須統(tǒng)一填寫《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計劃生育審查表(附件四),須有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辦、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辦事處)、縣計生局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4、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興仁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團縣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大學生需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縣引導辦簽字確認。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時間、是否同意報考等。
5、興仁縣各村(農村社區(qū))原任或現任滿1屆及以上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需提供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以上當選證書和任職文件的復印件需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公章。
6、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由縣民政局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7、現駐興仁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報考須持部隊所在地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證明須注明軍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職務、其與報考本人的家屬關系等)。
8、符合加分條件的需提供加分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填寫附件2:《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交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張,由報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忌鷱膱竺狡赣闷陂g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201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據領。。
發(fā)放地點: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加分政策及確認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下列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總分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一)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二)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三)興仁戶籍的農村(父母雙方均為農業(yè)戶口)計劃生育“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及城鎮(zhèn)戶籍低收入家庭的獨生子女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興仁戶籍的農村(父母雙方均為農業(yè)戶口)計劃生育“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及城鎮(zhèn)戶籍低收入家庭的獨生子女,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部門及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相關書面證明,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屬城鎮(zhèn)戶籍低收入家庭的獨生子女,還需提供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并加蓋公章。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須統(tǒng)一填寫附件三:《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報名時不提供加分申請表的,則視為放棄加分。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統(tǒng)一由招聘辦公室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給予加分。
七、考試
(一)考試形式和內容
1、考試形式: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實行閉卷考試。
2、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成績計算
1、考生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在興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
2、筆試成績(不含加分)必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八、體檢
(一)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職位數1:1比例確定(遇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試合格人數確定)體驗對象,如遇同一職位考生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不遞補體檢。
(二)體檢時間在興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通知,在縣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三)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一律視為體檢不合格。復查由縣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y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考生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在縣招聘辦的組織下,由用人單位考察?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在考察時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辦公室。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組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截止到2014年5月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二)沒有考核依據(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四)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五)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六)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七)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隱瞞不能報考信息的。
(九)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一)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十二)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額的,不遞補考察。
十、聘用審批
(一)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 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新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內不準調動(含試用期)。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和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fā)生。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體檢資格、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將在興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上發(fā)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6210336(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9—6212252(興仁縣監(jiān)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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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仁縣2014年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
新增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