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縣城中小學、幼兒園缺編教師補充考調實施方案
為充實縣城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力量,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學科結構,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根據縣城各學校教師編制和所需學科教師人數實行考調。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中小學、幼兒園缺編教師補充考調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陳林濤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白層臨港經濟區(qū)工委書記
副組長:柴邦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趙鑫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教育局黨組書記,豐茂經濟區(qū)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王吉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王義文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雷啟才縣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
陳良紅縣編委辦主任
黃云林縣人民政府正科級督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趙鑫同志兼任,成員由教育局、人社局抽調有關同志組成。
本次考調在縣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考調計劃
詳見《貞豐縣2013年縣城學?颊{教師人數及專業(yè)一覽表》。
三、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截止報名時,貞豐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冊、在編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身體健康。
4、工作年限三年(含3年)以上。
5、報考中學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具有報考專業(yè)的教師資格。
6、現任初級中學教師不能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近三年來嚴重違反師德師風,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私自有償補課、兼課等,一年曠課累計達3天以上,病事假累計達一個半月以上的;
4、近三年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新錄用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不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貞豐電視臺公開發(fā)布考調工作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6月3日—6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時間截止6月5日下午17:3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2張1寸白底免冠半身照片。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貞豐縣2013年縣城學?颊{教師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并蓋章。每人限報1個專業(yè)。
4、資格審查
由考調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考調資格。
(三)考試
各學科開考比例不少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對考調名額予以核減或取消該學段該專業(yè)考調計劃?荚囈来尾扇」P試、試教的方式進行。筆試、試教各占考試成績50%。
1、筆試。主要考察教師的專業(yè)文化知識水平,以報考學科教材為主,分為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四類。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
筆試時間:6月9日下午14:00,語文學科2個半小時,其他學科2小時。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6月8日8:30—17:30
6月9日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