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杭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杭州市教育局所屬杭州高級中學等15家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專任教師60名。根據(jù)杭州市《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15家招聘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yè)編制管理(即公辦教師)。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杭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3年11月份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類人員:
(1)杭州市范圍內的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2)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3)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在職教師。
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和對象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對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3.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對應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4.身體健康,年齡要求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市以外在職教師必須具有中學高級職稱,或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6.所有在職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二)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三)夫妻分居;(四)隨軍調動;(五)杭州市區(qū)中小學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7.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稱和資歷。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直接到招聘單位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8:30-11:00;13:30-16:30)。
在職教師報名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組織考試人數(shù)不受最低開考比例限制。
五、考試
考試主要是面試,是否筆試由招聘單位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自行決定。面試以試講、說課和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
考試具體形式由招聘單位制定并在各自網站上公布或書面告知應聘者。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費用自理。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和業(yè)務能力等情況。
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一般在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杭州教育網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2014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2013、2014屆畢業(yè)研究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其他說明
專業(yè)是否相符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1997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87063751。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1)87060544。
附件:1.杭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3年11月份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計劃表.rar
杭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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