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2013年公開選拔農村基層教師到清泉幼兒園任教公告
高標準的清泉幼兒園已建成。為了確保新建幼兒園順利開校,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從全縣農村基層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包括以工代教教師,馬場各學校、農場學校的教師)中公開選拔業(yè)務能力強,熱愛幼教事業(yè)的幼兒教師和保育員到清泉幼兒園任教,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原則
1.黨管干部的原則;
2.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業(yè)績的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選拔的職位設置及名額
1.幼兒教師30名;
2.保育員13名。
三、公開選拔對象
我縣教育系統(tǒng)農村學校和幼兒園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包括以工代教教師,馬場各學校、農場學校的教師)。
四、公開選拔條件
(一)選拔幼兒教師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近兩學年度德能測評合格;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中專或大專及以上學歷中至少有一個幼兒教育(含學前教育)專業(yè)(含參加全市學前教育本科學歷提升的教師);
3.男女不限,身體健康。教齡三年以上(2010年8月以前參加工作);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音樂、繪畫、舞蹈專長;
5.普通話達二級乙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
(二)選拔保育員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近兩學年度德能測評合格;
2.男女不限,身體健康。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熱愛幼兒教育工作;
3.教齡五年以上(2008年8月以前參加工作);年齡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取得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5.近五年年度考核稱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
1.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要求者;
2.近三年內在縣教體局每年組織的抽考、會考中,單科成績名列全縣后三名者(有一次成績名列全縣前十名的可以參加);
五、考試內容及分值
選拔幼兒教師主要考核綜合素質,注重教學業(yè)績,采取教學業(yè)績確認、教育基礎理論測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偡譃100分,其中教學業(yè)績40分、教育基礎理論測試2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40分。
選拔保育員注重教學業(yè)績,采取教學業(yè)績確認、教育基礎理論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偡譃100分,其中教學業(yè)績40分、教育基礎理論測試60分。
選拔幼兒教師和保育員教育基礎理論考試的內容、試題、時間相同。
(一)教學業(yè)績(40分)
采用量化計分法計分。由教師本人填寫《山丹縣2013年公開選拔農村基層教師到清泉幼兒園任教教學業(yè)績確認表》中的前兩行,經學校同意后,本人持確認表先到教育股、教研室、人事股確認有關信息及得分。選拔領導小組最終審定教學業(yè)績得分,并將得分予以公示。
1.崗位考核(5分):近三年考核優(yōu)秀一次得5分,稱職一次得3分,基本稱職一次得1分,三年得分之和除以3為該項的得分。
&n[FS:PAGE]bsp;2.榮譽稱號(5分):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學科帶頭人、優(yōu)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十佳”青年教師(班主任)、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的省級每次得5分,市級每次得4分,縣級每次得3分(縣委、政府授予的稱號相當于本條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含各類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等)。該項最高得5分。
3.教學比武(7分):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省級一等獎得7分,二等獎得5分,三等獎得3分;市級一等獎得5分,二等獎得3分,三等獎得1分;縣級一等獎得3分,二等獎得1分,三等獎得0.5分。該項最高得7分。
4.教科研成果和論文(10分):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成果評選,國家級一等獎的前3名得5分,4-6名得4分,二等獎的前3名得4分,4-6名得3分,三等獎前3名得3分,4-6名得2分;省級一等獎的前3名得4分,4-6名得3分,二等獎的前3名得3分,4-6名得2分,三等獎前3名得2分,4-6名得1分;市級一等獎的前3名得3分,4-6名得2分,二等獎的前3名得2分,4-6名得1分,三等獎前3名得1分,4-6名得0.5分?h級一等獎的前3名得2分,4-6名得1分,二等獎的前3名得1分,4-6名得0.5分,三等獎前3名得0.5分,4-6名得0.25分。該項最高得5分。
發(fā)表論文。在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主辦、協(xié)辦)刊物或大專院校學報上作為第一作者發(fā)表論文和本專業(yè)相關的教育教學文章。(不含各類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出版社,報紙等)國家級一篇得5分,省級一篇得3分,市級一篇得1分,縣級一篇得0.5分。該項最高得5分。
5.指導學生獲獎(3分):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舉辦的各學科或專業(yè)技能比賽,獲省級表彰得3分,市級表彰得2分,縣級表彰得1分。指導學生獲獎均以指導教師本人的獲獎證書為準。該項最高得3分。
6.教學成績(10分)
(1)以近三學年的抽考、會考成績?yōu)橐罁∑渲谐煽冏詈玫囊淮斡嫹,如果一名教師任多門學科,以成績最好的一門學科(或一個班)成績計分。全縣小學抽考、會考中所任學科第一名得10分,第二至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至第十名得8分,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得7分,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得6分,第三十一名至第四十名得5分,第四十名以后得4分(倒數后三名不得分)。
(2)任課教師近三年所任學科沒有參加全縣畢業(yè)會考、抽考,以中心小學提供的成績?yōu)橐罁∑渲谐煽冏詈玫囊淮斡嫹,如果一名教師任多門學科,以成績最好的一門學科成績計分。依據本學校同年級同學科考試成績排名,按名次平均分成二個層次,第一層次得5分,第二層次得4分。只有一名教師任課的,得4分。不累計加分。
(二)教育基礎理論考試(教師20分、保育員60分)
教育基礎理論考試,卷面總分為100分,教師成績乘以20%為最終測試得分,保育員成績乘以60%為最終測試得分。內容包括《教師法》、《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甘肅省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甘肅省幼兒園保教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的相關內容;考試時間90分鐘。
(三)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40分)
1.主題(快樂)簡筆畫。(時間:20分鐘,總分10分)
2.現(xiàn)場提問。(時間:2分鐘,總分10分)
3.技能展示。(時間:3分鐘,總分20分)
在以下三項專業(yè)技能中,個人隨機抽取一項內容進行展示。時間限定3分鐘。
(1)兒歌彈(拉)唱:自選兒童歌曲自彈(拉)自唱。
(2)舞蹈:自選民族舞或兒童舞蹈進行表演。
(3)兒歌表演唱。
六、公開選拔的方法和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和下發(fā)文件等形式向社會公布選拔的職位、名額、報考對象、資格條件及選拔程序和方法等事項,同時要求學校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并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踴躍報名。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報名(共3天),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每天報名時間上午8:30至下午18:00。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二樓人事股辦公室。
3.報名時所持證件:參加報名的教師須持有任教學校簽章同意的《山丹縣2013年公開選拔農村基層教師到清泉幼兒園任教教學業(yè)績確認表》(登錄山丹縣教育信息網下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普通話證書、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年度考核、德能測評的等次證明,教學成績名次證明等個人材料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張。根據省物價委、省財政廳甘價〔1998〕76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者每人交納報名費150元。
(三)資格審查
按照公開選拔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由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教育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予以公示,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fā)給準考證。
(四)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13年8月11日
上午9:00——10:30科目:《教育基礎理論》
10:30——10:50科目:《主題簡筆畫》
下午13:00——17:50專業(yè)技能測試第二、三項
2.考試地點:東街小學教學樓(前樓)
3.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8月10日下午5時。
4.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帶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進入考場。
(五)人選確定
按照幼兒教師和保育員兩個職位確定的選拔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序選拔,張榜公示七天,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xù);有異議者,經調查核實,確不符合選拔條件者,取消其選拔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七、組織領導
此次選拔考試工作在縣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縣教體局具體組織實施。
八、監(jiān)督工作
為了保證選拔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縣考錄辦邀請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參與公開選拔招考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h考錄辦設四部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察局(0936)2721158;縣委組織部(0936)2721325;縣人社局(0936)2721324;縣教體局(0936)2721165。聯(lián)系咨詢電話:2721165。
山丹縣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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