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云南教師考編群,群號:61376924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紅河州民族師范學校、紅河州財經學校、紅河州農業(yè)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增強職業(yè)教育適應性,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決定組織實施紅河州民族師范學校、紅河州財經學校、紅河州農業(yè)學校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編報,招聘專業(yè)、學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具體詳見《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紅河州民族師范學校、紅河州財經學校、紅河州農業(yè)學校)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規(guī)定的年齡要求(25周歲指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指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指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紅河州內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4.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6.在以往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簡要流程:登錄紅河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注意查看繳費狀態(tài),確認繳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注冊和提交網絡報名申請
時間:2023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2日18: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提交報考申請。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報考崗位。
報考申請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且要求真實、準確。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照片,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xù)考試過程中出現(xiàn)無法通過資格復審等問題的,后果自負。
(二)網絡報名資格審核
時間: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8:00。
網絡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jù)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無法判定的下列情況(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選擇“下面專業(yè)中未找到我的專業(yè)”以及放寬年齡、專業(yè)、學歷條件的崗位),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結果將于24小時內返回。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jù)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核,要求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必須與證書證件上的內容一致。報考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請報考人員認真校對,必須保證信息真實有效,填報不真實或錯誤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絡報名上傳照片要求為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報考者必須在網絡相關頁面按要求上傳標準證件數(shù)碼照片。網絡報名不進行上傳照片和身份證的審核,請考生按要求上傳清晰照片和身份證。由于上傳的照片和身份證不清晰、變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此提醒報考人員: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照片、身份證,報考信息審核通過(無論是否繳費),不再允許任何修改,也不能改報其它崗位。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造成后續(xù)考試過程出現(xiàn)問題的(無法進入考場或無法通過復審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網絡繳費
報名人員在網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于2023年10月11日9:00至2023年10月14日24:00完成繳費。報名費50元/科,合計100元/人,只能通過網上繳納,不設現(xiàn)場收費點。
(四)退費
因崗位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被取消崗位招考的考生、重復繳費的考生,可辦理退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五)準考證打印
筆試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在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1月11日9:00,登錄紅河人才網打印準考證。筆試及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均須出具身份證及準考證,請妥善保管。
五、筆試
崗位是否筆試具體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一)考試類別
本次筆試分為二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yè)單位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yè)務管理為主的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
報考人員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筆試科目
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2023年11月11日:
上午8:30—10: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采取連續(xù)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等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具體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成績公布后3天內接受考生分數(shù)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shù)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五)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用人單位綜合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具體公布時間和有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
(一)筆試后需面試的崗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崗位招聘人數(shù)3倍比例范圍內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二)免筆試需面試的崗位,報名通過網絡資格審核并繳費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根據(jù)招聘單位安排,持相關證明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證件和相關材料、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和公告有關規(guī)定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xù)招聘程序的資格。
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遞補后出現(xiàn)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情況的,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行面試。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七、面試
崗位是否面試具體看崗位信息表(附件1)。
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制定,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發(fā)布。面試可采取講課、說課、專業(yè)提問、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招聘程序。
面試具體事宜以發(fā)布的面試公告為準,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八、成績計算
(一)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其中:百分制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分值+綜合應用能力滿分分值);
(二)免筆試需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各筆試科目成績之和、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
筆試后進行面試的崗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得分確定排名先后;免筆試只進行面試的崗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加試后的面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結合招聘崗位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分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猥褻、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十、遞補
若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環(huán)節(jié),因出現(xiàn)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辦理審批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下發(fā)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勞動合同(協(xié)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xù)前將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fā)生的合同或協(xié)議糾紛,由協(xié)議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影響后續(xù)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審批手續(xù)原則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分別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十二、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應當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2.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3.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2023年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可到考察階段提交。
(六)凡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本次考試專業(yè)目錄按照《2023年紅河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如所學專業(yè)未列入該指導目錄或分類不一致,但按國家教育部門下發(fā)的專業(yè)目錄,屬于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lián)系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報請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招聘單位將根據(jù)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十五、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六、本公告由紅河州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及電話:高老師余老師后老師許老師
咨詢電話:0873-30603350873-3056113
通訊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延長線紅河州職教園區(qū)
附件1:紅河州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紅河州民族師范學校、紅河州財經學校、紅河州農業(yè)學校)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