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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縣教育教學工作實際需要,推動教育事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回引滑縣籍在縣域外工作的在編在崗、德才兼?zhèn)涞膬?yōu)秀中小學教師到我縣中小學任教。為保證回引工作順利實施,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保證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順利進行,成立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小組?h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等單位有關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
二、計劃、范圍和條件
(一)回引計劃和范圍
面向在縣域外工作的滑縣籍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暫定50名,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和考核結果適當調整。
(二)回引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通過公開招聘入編的在崗正式教師;
2.政治思想表現(xiàn)好、品行端正;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4.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歲(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至40歲(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均以檔案年齡為準;
5.身體健康;
6.現(xiàn)所在單位同意調動工作;
7.滑縣戶籍;
8.配偶為滑縣戶籍;
9.父母(含配偶父母)為滑縣戶籍;
10.配偶為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以上1-6項為必備條件;7-10項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引范圍:
1.近5年內教師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有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不是學校一線任課教師的;
5.其他不宜調動情況。
三、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定崗聘用的程序進行。有關事項均在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布,請報名人員主動登錄查詢。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4日。
2.報名地點:滑縣教育局人事股
3.提供材料:符合條件的教師,需向縣教育局人事股遞交《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報名表》,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及認證報告等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另外,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項條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為滑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
(2)配偶為滑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3)父母(含配偶父母)為滑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父母(含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以及能證明雙方關系的相關材料。
(4)配偶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配偶工作單位出具的配偶在編在崗工作證明。
4.對報名人員的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現(xiàn)場采集人像。
5.回引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名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參加回引資格,已調動的予以清退,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考核
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組織面試,面試以講微型課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面試內容按選報學段和專業(yè)分別采用滑縣現(xiàn)行中小學教材隨機抽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新課程標準掌握情況及對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教學設計及教學組織能力、新的教學方法運用及課堂應變能力、邏輯歸納思維能力和專業(yè)基本功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低于70分者為不合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的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單、領取后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均視為自愿放棄回引資格。
(三)體檢
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對象個人支付。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回引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及人事檔案材料是否完備齊全等。在原單位工作不積極,領導同事評價不高的不予回引。
(五)公示
通過考察人員在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核實處理。如有被取消回引資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定崗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報縣編委會研究審議后,按“城區(qū)至城區(qū)、鄉(xiāng)鎮(zhèn)至鄉(xiāng)鎮(zhèn)”的分配原則定崗聘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回引教師必須服從縣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用人單位的崗位調整,否則視為自愿放棄,且今后不再納入教師回引申請對象;回引的教師嚴格執(zhí)行5年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往外地工作,因服務期未滿不能調動而辭職的,服務期內不準提取個人檔案。
本公告由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2-8668015(節(jié)假日除外)
0372-8121778(節(jié)假日除外)
附件: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回引計劃報名表.doc
2021年滑縣籍優(yōu)秀中小學教師
回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