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縣2012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農村師資力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全縣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和幼兒園教師20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
一、招聘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招聘條件和程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160名(其中:語文教師40名、數學教師40名、英語教師20名、音樂教師20名、體育教師20名、美術教師20名);農村幼兒園教師40名。
三、招聘條件
符合《清苑縣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信息表》(附后)所需條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保定市各縣市區(qū)戶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清苑縣公辦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頂崗教師可放寬至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幼兒(學前)教育專業(yè)及藝術類音、美、舞專業(yè)畢業(yè)(計算年齡、參加工作時間,統一截止為2012年9月1日,下同)。
5、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教師資格;
6、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不得聘用為小學、幼兒園教師或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18日—2012年9月20日8:30-17.30
2、報名地點:清苑縣教育局(清苑縣育紅街31號)。
3、報名與資格審查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如其中某一職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名額三倍可調減招聘名額,所空出名額可合并到其他職位。報名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八張。清苑縣公辦學校任教的頂崗教師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所在頂崗學校和總校出具加蓋單位公章和校長簽字的證明材料。每個應聘者所報考職位要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經資格初審后,填寫《清苑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交納考務費100元。
五、考試時間、內容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2012年9月24日9:00—17:00憑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2012年9月26日9:00—11:00,共120分鐘。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按照《筆試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3、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要求、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等相關內容。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通過答題卡形式答題并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
4、筆試結束后約3個工作日請考生登錄《保定人才網》,查看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