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教師招聘 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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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相關規(guī)定,為及時補充宿遷市鐘吾初級中學教師和宿遷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工作人員,優(yōu)化現有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加強教科研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人、公開選調教研員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的單位、崗位、計劃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公開招聘(選調)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其中:01-05崗位為公開招聘崗位,06-09崗位為公開選調崗位)。
二、招聘(選調)對象
公開招聘:面向社會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
公開選調:面向宿遷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含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部、省屬等條管部門駐宿單位)公開選調。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8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聘用備案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業(yè)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四、招聘(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網絡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公開選調崗位06-09不需要參加筆試環(huán)節(jié)。
(一)發(fā)布公告
市教育局、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選調)信息。
(二)網絡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1)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政策問題可與宿遷市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2)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7:30;
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12月24日9:00-1月2日17:30。
(3)報名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資格初審。
(4)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人員的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忌才撟骷俚模凑铡妒聵I(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4)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01-05崗位的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0年1月3日12∶00—16∶0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7)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1月9日-1月10日。
網上報名技術問題、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筆試
筆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崗位代碼為01-05的崗位,需參加筆試;崗位代碼為06-09的崗位,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面試。
筆試時間:2020年1月11日上午。
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yè)知識為主,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不舉辦輔導培訓班?荚嚨攸c等信息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選調)中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由考生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
(四)報名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由市教育局負責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市教育局通知為準。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有效證件及材料。
1、報考01-05崗位的考生需提供:
(1)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報名時在職、資格復審時已辭職的人員,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4)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5)上述人員還須提供本簡章、《公開招聘(選調)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如: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
2、報考06-09崗位的考生需提供:
身份證、學歷證書、《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在編人員”證明(機構編制部門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有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h區(qū)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以及滿足《公開招聘(選調)崗位簡介表》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報考01-09崗位考生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經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市教育局取消其面試資格,其中報考01-05崗位的考生,按照崗位內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五)面試
面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市教育局發(fā)放的《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時,崗位代碼為01-05的崗位,面試形式為演課;崗位代碼為06-09的崗位,面試形式為演課和答辯。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崗位代碼為01-05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崗位代碼為06-09的崗位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報考01-05崗位的在職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9版)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疾旖Y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含本簡章公布后的辭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后,宿遷市教育局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市教育局組織辦理聘用手續(xù)(組織填寫《江蘇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報市人社局備案,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組織簽訂聘用合同等);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由市教育局決定不予錄用。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市教育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含不誠信)行為,按規(guī)定記入全國統(tǒng)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簡章發(fā)布。本簡章由宿遷市教育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發(fā)布。
(二)責任分工。宿遷市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簡章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市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搭建統(tǒng)一的集中公開招聘平臺,依法依規(guī)履行指導、監(jiān)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
(三)政策口徑。專業(yè)設置、年齡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yè)設置。按《江蘇省2020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設置。
2、年齡規(guī)定。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18周歲以上,指200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其他事項。除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575(宿遷市教育局)。
招聘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綜合管理部門電話:0527—84359272、84359053(宿遷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139(宿遷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五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2、江蘇省2020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