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黔西南冊亨縣招聘幼兒教師公告【20人】
為加強冊亨縣幼兒教師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師資結構,滿足幼兒教學需要,根據(jù)國家人社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人社廳《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fā)〔2006〕48號)及省人社廳《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報經(jīng)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2019年冊亨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0名。為確保幼兒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幼兒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2019年冊亨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冊亨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幼兒教師招聘日常事務工作。
二、招聘工作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說課)、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職位
2019年冊亨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0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2019年冊亨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知識結構,有較好的政治素質,符合我縣幼兒教育需要;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在冊亨縣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7.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冊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2.截止2019年7月30日仍在崗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已簽訂2019年“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聘用合同的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7.正在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錄(聘)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執(zhí)行);
10.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簽訂在冊亨縣服務滿五年以上的《承諾書》(附件3)
《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報名結束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加分情況在筆試前向社會公示。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冊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4.報名考務費:100.00元/人。
(二)考生報名時須持以下證件及相關材料
1.畢業(yè)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藍底免冠照片5張;
2.2019年冊亨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暨加分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暨加分表)1份;
3.縣外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報名要求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者自行下載《報名暨加分表》,填寫好信息并打印后到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該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2.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簽訂服務《承諾書》《誠信報考承諾書》的考生,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并由被委托人簽訂服務《承諾書》《誠信報考承諾書》。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冊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對照本《招聘簡章》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考試,不設置開考比例,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開考。
(五)加分政策及確認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的農(nóng)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4)冊亨縣戶籍(冊亨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加10分。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暨加分表》中填寫申請加分的種類,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不填寫加分申請的報考者,視為不具備加分條件或自動放棄加分。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黔西南州戶籍農(nóng)村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須提供《農(nóng)村獨生子女證》或《農(nóng)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