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綏化望奎縣第二中學招聘教師公告【50人】
為加強高中教師隊伍建設,滿足2019年高考綜合改革的需要,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根據《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fā)〔2014〕63號),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數額及崗位
招聘教師50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全日制師范類統招本科及以上,報考專業(yè)和所學專業(yè)一致(通用技術可招收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各學科學歷及專業(yè)具體要求見計劃表;
5.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通用技術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構成回避關系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
(3)在近三年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相應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加分政策
符合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在報名表上填注;我省“項目生”須提供省級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項目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三年內參加縣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鄉(xiāng)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yè)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須提供市就業(yè)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勞動合同及復印件;按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規(guī)定,高校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后,可享受項目生加分政策,須提供退伍證原件、高校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具備幾個加分條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由項目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原始加分佐證材料,不出具證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報名結束后提供的證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望奎縣政府網站和望奎縣網信平臺發(fā)布。
發(fā)布時間:2019年6月14至2019年6月22日
(二)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及復印件、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報到證及復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佐證材料、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張,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原則不低于3:1,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根據實際需要,也可報經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適當降低比例。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3.報名地點:望奎縣人社局干部股
4.咨詢電話:0455—6755029(教育局人事股)0455—6487341(人社局干部股)
(三)資格審查
由人社局、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形嚴重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考試前發(fā)放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筆試時間2019年6月30日9:00-12:0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筆試地點望奎縣第二中學。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總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專業(yè)學科知識,權重占80%,一部分為教育理論、教育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等知識,權重占20%。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準進入面試。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根據實際需要,也可報經原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適當降低比例。末位出現并列的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內容按現行教材進行命題。面試評分采取“體操打分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現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當天發(fā)布考試總成績。
4.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試加試方式確定。
5.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
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應聘人員沒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將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己瞬扇〔殚啓n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以及到加分認定部門核實等方式進行?己说闹攸c是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精神、心理、誠信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應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將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由教育體育局及用人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納入當地事業(yè)編制,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通用技術教師必須在2022年末之前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