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內(nèi)蒙古包頭內(nèi)蒙古科技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實驗管理崗招聘公告【4人】
為加強我院實驗技能隊伍建設,保障實驗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確保實驗室管理規(guī)范,經(jīng)研究決定,擬公開招聘實驗管理崗工作人員4人。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nèi)人社發(fā)〔2012〕166號)以及國家、自治區(qū)和學校有關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實驗管理崗
(二)崗位職責
1、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的落實、物品及儀器的領用和借用、保管、實驗室秩序的維持、儀器維護與保養(yǎng)、儀器使用記錄和保養(yǎng)記錄、實驗開出記錄及完成情況記錄、實驗室承擔的各項科研登記記錄與內(nèi)容記錄、進入實驗室的外來工作人員的管理與接洽和條件提供、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防火防盜、廢棄有毒物質(zhì)的處理、基本試劑耗材的領用和補充及記錄等。
2、教學實驗課程的準備,及時解決實驗教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保證教學實驗的正常開出和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3、配合各種科研工作,保證科研的正常進行。
4、大型儀器設備管理與維護,具備一定的儀器維護技能,具備對本專業(yè)自制實驗器材耗材的基本制作能力。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碩士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材料工程(085204)、材料化學工程(0817Z1)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階段必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碩士階段為全日制統(tǒng)招,教育經(jīng)歷各階段必須學歷、學位雙證齊全,且本科、研究生專業(yè)相一致或相近。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nèi)的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或事業(yè)正式編制);
3、定向招錄培養(yǎng)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4、2019年7月之后畢業(yè)的在讀學生;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絡郵箱報名方式進行,請將個人簡歷發(fā)送到wuzw79@163.com,簡歷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
3、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簡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系(學院)、專業(yè))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須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材料與冶金學院根據(jù)招聘要求,2018年12月1日~12月7日期間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進行電話通知。
2、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考試。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期2018年12月14下午14:30~17:30,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需來校參加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攜帶相關證書原件來校參加復審,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或應聘者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核
1、筆試
(1)筆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8年12月15上午8:30~10:30,筆試地點:春華樓北407。
2、實驗技能測試
(1)實驗技能測試時間:2018年12月15上午11:00~13:00。
(2)實驗技能測試滿分100分。
3、面試
面試時間:2018年12月15下午14:30~18:30,應聘者進行自我陳述,回答評委提問,滿分100分。
4、考試總成績
(1)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考試總成績上加2.5分;學校引進博士的配偶在考試總成績上加2.5分;政策加分不重復享受。
(2)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實驗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政策加分
(3)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60分,不加政策加分的情況下,應聘者總成績需達到最低合格線方為有效。
(4)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在三甲以上醫(yī)院自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的,取消資格。
2、考察。學校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學習)經(jīng)歷、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具體時間、方式和內(nèi)容由學校確定。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學院召開黨政教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報學校審批。
擬聘人員名單在內(nèi)蒙古科技大學人事處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經(jīng)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辦理就業(yè)三方協(xié)議簽訂、報到等相關后續(xù)。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18547257209